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市駐濠江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粵府〔2022〕116號)、《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汕府〔2023〕11號)文件精神,結合濠江實際,為高質量完成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我區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為我區擔當汕頭在新時代經濟特區建設中迎頭趕上的重要引擎、加快打造港城融合示范區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開展第五次經濟普查,對于摸清我區經濟“家底”,準確把握經濟運行新變化、新特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定“產業強區”發展路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各有關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把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新,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按時保質完成各項普查任務,全面客觀反映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二、普查的對象范圍、內容和時間
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三、普查的組織實施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全區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突出重點,優化方式,統一組織,創新手段,扎實有序開展經濟普查工作。
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將成立由區政府領導同志任組長的汕頭市濠江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協調全區經濟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負責普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履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實行在地統計原則,各街道要按照全區統一部署,成立相應普查機構,認真制定普查工作方案,精心做好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下稱“兩員”)選調、場地、設備的落實,及時研究解決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調查對象要指定普查工作負責人和聯系人。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的經費和人員保障
2023年區級普查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針對本次普查工作在數據采集、報送、處理等信息化的新要求、新特點、新變化,充分考慮本地區經濟發展規模、結構等普查的實際需要,于單位部門預算經費中統籌安排資金,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各街道要根據工作需要,配備普查工作人員,選聘或者抽調符合條件的高素質“兩員”,分類、分級、分層次加強培訓指導,保證熟練掌握必需的普查工作業務技能,并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各有關單位要保證抽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穩定經濟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廣東省統計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對在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等行為,依紀依法予以處理并加大通報曝光力度。
(二)確保數據質量。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肅普查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的安全。適時將普查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統計督察。
(三)創新手段方式。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電子證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應用,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數據處理效能。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業務培訓,支持普查對象通過網絡自主報送普查數據,科學、規范、高效推進普查工作。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級普查機構應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作用,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目的意義、內容要求、義務與責任,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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