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有關單位,市駐濠江有關單位,區魚丸與餐飲協會:
《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已經區司法局審查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
濠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1日
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達濠魚丸國家地理標志產品,規范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以下簡稱“專用標志”)的申請、使用和管理,確保達濠魚丸的質量和特色,維護生產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和《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汕頭市濠江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達濠魚丸生產、經營及相關活動和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設計、制作、印刷、許可、使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達濠魚丸,是指濠江區現轄行政區域內質量特征符合《地理標志產品 達濠魚丸》地方標準規定的魚丸。
第四條 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是指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8年第31號公告批準的達濠魚丸產地范圍,即廣東省汕頭市濠江區現轄行政區域。
第五條 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專用標志所有權屬于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
第二章 工作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他部門(協會)協助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條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的主要職責:
?。ㄒ唬┙M織落實達濠魚丸保護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
?。ǘ┴撠熓芾砗统鯇徤a企業提交的專用標志使用申請;
?。ㄈ┮罁氊熛蛏霞壷鞴懿块T報告專用標志的印刷、使用等有關情況;
?。ㄋ模Φ乩順酥緦S脴酥臼褂眯袨殚_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ㄎ澹┒酱僦笇^魚丸與餐飲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樹立品牌意識,指導達濠魚丸產業發展;
?。┩瓿蓞^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區魚丸與餐飲協會主要職責:
?。ㄒ唬┌l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協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開展達濠魚丸地理標志保護工作;
?。ǘ┲笇a者建立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質量控制追溯體系,鼓勵和推動達到條件的生產企業申請使用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
?。ㄈ┌匆蠼y計匯總各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專用標志的印刷、使用情況,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報告;
?。ㄋ模┩瓿蓞^政府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申請與受理
第九條 專用標志使用實行自愿申請原則,鼓勵具備生產條件的企業申請使用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
第十條 凡在汕頭市濠江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達濠魚丸產品生產者,符合使用條件的,均可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申請使用專用標志,經上級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核準后使用。未經核準公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專用標志。
第十一條 生產者申請使用專用標志,應提交符合《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材料:
(一)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
?。ǘ┑乩順酥井a品特色質量檢驗檢測報告。
第十二條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受理和初審生產企業提交的專用標志使用申請。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受理申請資料后,應當按相關要求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進行現場核查。審查合格的,逐級報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在審查過程中發現問題的,需及時告知申請人。
第十三條 申請使用專用標志的單位應當保證所提供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第四章 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條 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應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下載基本圖案矢量圖。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矢量圖可按比例縮放,標注應清晰可識,不得更改專用標志的圖案形狀、構成、文字字體、圖文比例、色值等。
第十五條 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可采用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標示方法有:
(一)采取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地理標志專用標志附著在產品本身、產品包裝、容器、標簽等上;
?。ǘ┦褂迷诋a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等上;
(三)使用在廣播、電視、公開發行的出版物等媒體上,包括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地理標志進行的廣告宣傳;
(四)使用在展覽會、博覽會上,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印刷品及其他資料;
(五)將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于電子商務網站、微信、微信公眾號、微博、二維碼、手機應用程序等互聯網載體上;
?。┢渌虾醴煞ㄒ幰幎ǖ臉耸痉椒?。
第十六條 地理標志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相應的標準、管理規范或者規則組織生產經營,對其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地理標志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生產、倉儲、銷售臺賬和地理標志使用檔案,如實記載產量和地理標志使用情況,保證地理標志產品產地可以溯源。
第十七條 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應當將其選定的印刷單位、印制合同和所印制的包裝物圖案、規格、數量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備案。印刷數量不得超過備案數量,并建立專用標志印刷和使用臺帳,以備檢查。
第十八條 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應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區魚丸與餐飲協會報送本年度專用標志使用情況和下年度使用計劃等,區魚丸與餐飲協會匯總報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第五章 保護和監督
第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ㄒ唬┥米允褂玫乩順酥緦S脴酥?;
(二)不符合地理標志產品標準和管理規范要求而使用該地理標志產品的名稱;
?。ㄈ┰诋a品上使用與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相似的標志,致使公眾將該產品誤認為地理標志產品;
?。ㄋ模┩ㄟ^使用產品名稱或者產品描述,致使公眾誤認為該產品來自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
?。ㄎ澹╀N售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情形產品。
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不得在保護公告的產地范圍外生產的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不得在保護公告的產品品種以外的產品品種上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
鼓勵社會團體、單位和個人對上述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
第二十條 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未按相應標準、管理規范或相關使用管理規則組織生產的,或者在2年內未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上使用專用標志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停止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資格。
第二十一條 從事達濠魚丸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工作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秉公辦事,不得濫用職權、以權謀私,不得泄露有關單位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濠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自2025年1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必要時根據法律法規調整和形勢發展需要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