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汕濠府辦〔2012〕67號文《關于轉發區農林水務局濠江區森林防火特別防護期工作預案的通知》精神,切實加強森林防火特別防護期(清明節前后各3天)的組織領導,確保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成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清明期間森林防火特別防護期指揮部,區委副書記代區長秦波任總指揮,區委常委歐陽升、徐相忠、方楷鴻、區政府副區長吳鳳林、區紀委副書記朱順達為副總指揮,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農林水務局,林怡忠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區政府成立森林防火督查組。組長由紀委副書記朱順達擔任,督查組成員從區紀委、區法制局、區政府督查室和區農林水務局抽調。
二、落實森林防火網格化管理責任制
各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領導掛鉤包村(居委)、包片、包山頭地段責任,并認真填寫清明節森林防火包山頭地段責任制情況表,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表格可在郵箱hjqsfb123@126.com中下載,密碼:87380227)。
三、嚴格落實應急值守崗位責任制
“清明節”特別防護期間(4月2日—4月8日)各級各單位領導要堅持24小時值班,安排工作人員24小時應急值守,嚴格落實值班崗位責任制,嚴禁擅離職守。確保責任到人、任務到崗、聯絡暢通、指揮暢順,及時處理相關緊急情況。
四、完善和落實各項應急預案
各級各單位要全面排查各種火險隱患,特別是上山掃墓的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山林防火、治安防控等風險隱患,制定專項預案,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有效處置。
五、要加強應急力量應對突發事件
1、“清明節”特別防護期間,區直各單位、市駐濠江有關單位要按汕濠府辦〔2012〕67號文的要求抽派1名領導帶領3至6名年輕干部(職工)到所掛鉤街道,由街道統籌安排協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各街道要組織專門隊伍上路、上山設卡巡查,做好山火的預防撲救工作。
3、公安、交警、消防、農林水務局、民政等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清明節”特別防護期間的相關工作。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