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區農林水務局《汕頭市濠江區鎮級森林公園和鳳崗媽市級濕地公園意見》業經區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8日
汕頭市濠江區鎮級森林公園和鳳崗媽市級濕地公園意見
根據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目標任務和汕頭市“綠滿家園”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和國家森林城市工程建設目標責任書下達我區的任務,為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上級下達我區的任務,提出如下意見:
一、濠江區設立鎮級森林公園和鳳崗媽市級濕地公園任務分解
根據我區各街道現有森林風景資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等基礎條件,擬設立達濠街道青云巖森林公園、礐石街道巨峰寺森林公園、河浦街道崎埠頂森林公園、馬滘街道鳳崗媽市級濕地公園。
二、濠江區鎮級森林公園設立條件和設立主體
(一)森林公園設立條件
1.符合全省森林公園建設與發展規劃。
2.森林公園規劃建設面積不得少于450畝。
3.森林風景資源質量較好。
4.納入森林公園范圍的林地、林木無糾紛爭議。權屬單位同意納入森林公園建設管理。
5.森林公園設立可行性研究報告獲論證通過。
6.森林公園建立專門管理機構并配備2名以上專(兼)職管理人員。
(二)森林公園設立主體
森林公園設立主體為公園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設立森林公園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森林公園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編寫。
森林公園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論證,由區農林水務局負責組織論證,經確認后報區政府和省、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濠江區鎮級森林公園的規劃和建設要求
(一)森林公園規劃
森林公園的規劃應突出森林風景資源的自然性,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充分保護森林風景資源,生物多樣性和現有森林植被;充分展示和傳播生態文化知識;便于開展森林生態旅游和公眾對自然與環境的充分體驗;以自然景觀為主,嚴格控制人造景點。
(二)建設要求
1.出入口建設:根據便利原則,建設1個出入口和出入口廣場,并在出入口設置大門標志。
2.步行道建設:根據公園面積,游客規模和游憩需要,建設步行道。步行道寬度不少于1米,密度不低于20米/公頃。
3.公共廁所建設:在主要步行道節點旁和公園出入口廣場建設1-2個公共廁所。
4.垃圾箱設置:根據需要,在出入口、步行道主要景點設置垃圾箱。
5.電源供應:就近接入供電設備,森林公園出入口廣場、主要景點、公共廁所等地域,需有電源供應。
6.給排水建設:按照雨污分流原則,建設給排水設施。出入口廣場、主要景點、管理站、公共廁所等地域需有供水條件和設備,雨水采用自然排放。
7.休息亭廊建設:按能滿足休憩、遮雨、景觀美化等功能需要建設休憩亭廊。
8.設置宣傳碑牌:按能滿足景點、游覽線路、森林防火、游覽安全、科普和生態知識等事項的宣傳和告示需要,設置宣傳碑牌。
四、濠江區鎮級森林公園的日常管理
(一)森林公園要設立管理機構,負責公園的資源保護和日常管理工作,配備2名以上專職或兼職的管理、防火、環境衛生保潔人員。
(二)森林公園要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依法保護、建設、管理森林公園。
(三)森林公園要建立防火責任制度,配備防火設施、設備,設置防火標志牌,劃定禁火區和防火責任區,制訂防火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檢查、消除隱患。
(四)森林公園要落實各類游覽游樂設施、建筑設施和消防安全、自然災害、電力、配電運行等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操作規章制度,消除安全隱患,保障游客安全。
五、關于鳳崗媽濕地公園的設立
按照《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濕地公園建設標準》,由濕地公園建設單位(即馬滘街道鳳崗社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濕地公園總體規劃,向市林業局申報,爭取設立為市級濕地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