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有關單位,市駐濠江有關單位:
《汕頭市濠江區開展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專項整治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區經信局反映。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1月9日
汕頭市濠江區開展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專項整治方案
為規范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的制售、設置和使用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確保移動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行,區政府決定,組織區直有關單位和各街道辦事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制售、設置和使用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等行為,規范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等設備的制售、設置和使用管理;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普及依法制售、設置和使用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的申請流程,引導使用單位和個人自覺遵章守法;動員廣大群眾參與監督,積極舉報損害公眾利益的不良行為,共同維護通信網絡秩序;保護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助推全區經濟建設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我區成立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組長由副區長郭耀宇擔任,副組長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信訪局局長蔡詩群、區經信局局長朱木光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經信局、公安分局、工商局等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及濠江各家運營商的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經信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經信局杜玉虹副局長兼任,專項整治行動由領導小組總協調,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共同承擔各個階段的相關工作。
三、工作內容
(一)整治時間: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
(二)整治范圍:濠江區全區范圍內。
(三)整治重點:規范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等設備的制售、設置和使用管理;取締非法設置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擾亂通信秩序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銷售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動員階段(2015年9月)
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任務:配合市領導小組開展宣傳報道、技術支持、摸查踩點、制定檢查路線和查處非法設置使用直放站的違法行為,查處干擾通信網絡安全的違法行為,依法對阻礙執法或暴力抗法的行為進行處置,查處無證無照違規銷售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門店,維護市場秩序,查處假冒偽劣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及相關產品,嚴防以次充好產品進入流通市場,清查未經批準私自設置的移動通信干擾器,同時負責移動通信干擾器設置使用的相關政策宣傳。(區委宣傳部,區經信局、公安分局、工商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
(二)宣傳教育及自查整改階段(2015年10月)
通過張貼通告和廣播、網站、標語、傳單等形式,做好宣傳工作。各街道和村居協助開展宣傳,通過宣傳讓群眾了解國家和省市關于制售、設置和使用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的政策規定及申請手續。未經批準私自制售、設置和使用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的單位和個人,應在市政府《關于開展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專項整治的通告》規定時間內進行自行整改,消除影響。(區委宣傳部,區經信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運營商負責)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5年11月至12月)
區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的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的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市領導小組組織執法力量統一行動,重點整治嚴重區域。(區發展規劃局、經信局、城建環保局、國土資源局、執法安監局、公安分局、工商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6年1月)
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各單位要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鞏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選派1名業務人員負責聯絡、協調專項行動的具體工作,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廣東省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根據各自職能對未按《關于開展直放站、移動通信干擾器專項整治的通告》要求進行自查整改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查處。
(三)在執法過程中,要依法依規,掌握好尺度,防止過激行為,避免激化矛盾。
(四)各單位要落實人員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和工作總結。
(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各街道辦事處要大力支持通信運營企業開展通信網絡建設。各電信運營商要積極推進網絡覆蓋建設,提升網絡質量,避免出現個別信號覆蓋盲區,清除直放站非法設置的滋生土壤。
(六)建立長效機制。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自身工作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通過日常檢查、突擊檢查、技術監控及社會監督相結合等措施,及時發現和查處各類違規違法案件和行為,鞏固專項行動成果,防止出現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