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印發濠江區推行企業“畝產績效”
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市駐濠江有關單位:
《濠江區推行企業“畝產績效”改革實施方案》業經四屆108次區政府常務會審議,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工信局反映。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
濠江區推行企業“畝產績效”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化“畝產績效”改革,推動實體經濟從高速度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根據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結合濠江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振興實體經濟為目標,深入貫徹習近平視察廣東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區委全會精神,圍繞建設工業強區總體目標,以改革創新為統領,以綜合考評、實績排序、分類施策為主要內容,建立分類分格、公開排序、動態管理的企業綜合評價機制配套實施差別化的資源要素配置等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以“畝產績效”為導向的促轉型機制,加快工業提質增效升級發展。
二、“畝產績效”綜合評價體系
(一)評價對象
濠江區所有占用土地的工業企業。評價對象原則上按單一法人單位進行評價。
(二)評價指標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統計入庫為準):畝均實繳稅收、畝均增加值、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單位電耗增加值)、排放每噸COD增加值、全員勞動生產率、R&D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等六大指標。
2.規下工業企業:畝均實繳稅收、畝均銷售收入、單位電耗實繳稅收三大指標。
(三)計分辦法
1.指標權重設置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畝均實繳稅收占35%、畝均增加值占25%、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單位電耗增加值)占10%、排放每噸COD工業增加值占10%、全員勞動生產率占10%、R&D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占10%。
(2)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畝均實繳稅收占60%、畝均銷售收入占25%、單位電耗實繳稅收占15%。
2.指標基準值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畝均實繳稅收15萬元,畝均增加值50萬元,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0.4噸/萬元,排放每噸COD增加值1000萬元,全員勞動生產率16萬元,R&D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為1.0%。
(2)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畝均實繳稅收3萬元,畝均銷售收入36萬元,單位電耗實繳稅收0.4萬元/萬度。
指標基準值原則上以上一年的平均數作為指標基準值。
3.得分計算。企業得分為每項指標數據得分之和。單項指標得分=該指標實際值÷該指標基準值×權重。單項指標最高不超過該項權重的1.5倍,最低分為0分,企業某項指標為負值或者空缺的,該項得分為0分。其中COD排放指標企業確無排放的得基本分。
(四)特殊情形規定
1.加分項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評價年度實繳稅收超1000萬元(含)且畝均實繳稅收高于全區工業平均水平的,高于1000萬元部分每增加50萬元加0.05分,最高加30分。
(2)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評價年度銷售收入超2億元(含)且畝均實繳稅收高于全區工業平均水平的,高于2億元部分每增加500萬元加0.05分,最高加30分。
對上述兩項加分項,按就高原則加分一次。
(3)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評價年度年稅收總額超60萬元(含)且畝均實繳稅收高于全區工業企業平均水平的,高于60萬元部分每增加5萬元加0.05分,最高加10分。
(4)工業企業評價年度設備投資額超500萬元(含)的,高于500萬元部分每增加50萬元加0.05分,最高加5分。
(5)主板上市企業(含境外上市企業),加5分;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企業,加4分;新三板掛牌企業,加3分,按就高原則加分一次。
(6)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加4分,加分一次。
(7)企業評價年度內新建創新平臺的,區級加1分,市級加2分,省級(含)以上加3分,評價為優秀的,加1分,最高加5分;企業評價年度內新擁有1項有效的發明專利加0.5分,最高加2分;企業評價年度內新制訂標準的,其中,為主制訂國家、行業標準每1項加0.5分,參與制訂減半加分,最高加2分。單個企業同一事項按就高原則予以加分。
2.減分項
近三年內,企業有被取消加分項中的5.6.7項資格或資質的,減1分,最高減3分。
3.提檔項
(1)企業在評價年度主板上市的,在原評定結果的基礎上提升一檔(A類、有否決情形的除外)。
(2)上年度畝均稅收超過所屬行業規上或規下平均值2倍(含)以上的企業,直接定為A類。
(3)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得分排序位于全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前75%的,一般情況下不列入C類或D類(有否決情形的除外)。
4.緩評項
(1)投產不到兩年的新辦工業企業與首次“小升規”不滿兩年的工業企業、重大項目建設期內(包括擴建、正在進行技術改造或擴大產能建設而暫時停產等)企業,經企業申請,屬地街道審核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暫緩評價。
(2)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目錄中鼓勵類的且評價結果為C、D類的新興產業企業、成長型科技型企業,經企業申請,屬地街道審核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自評價當年起,可暫緩評價,最長不超過兩年。
(3)評價年度土地使用權主體發生變更,變更前后主體無關聯的,經申請,屬地街道審核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暫緩評價。
5.降檔項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降級到規下的,一般情況下不列入A類。
(2)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占地面積10畝(含)以上的,評價時按實際評定結果下降一檔(D類除外)。
(3)企業評價年度節能減排任務不達標的,評價時按實際評定結果下降一檔(D類除外)。
(4)對存在安全、環保、產品質量、落后產能等方面問題的企業,經相關主管部門核實,可實行降低一檔處理;
6.否決項
(1)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占地面積20畝(含)以上的,一般情況下評價為D類。對畝均實繳稅收不到1萬元/畝的評價對象,一般情況下評價為D類。
(2)對擅自改變工業用途的評價對象,一般情況下評價為D類,不受原評價結果影響。
(3)因自己原因造成實際占有土地但沒有產出的企業(包括已關停企業、超過約定竣工日期一年以上仍未竣工的企業等),一般情況下評價為D類。
(4)國家、省、市、區明確要求淘汰、關停或整治的特定行業及企業,一般情況下按C類或D類處理,其中,需要實施整廠關停淘汰的落后企業一般情況下評價為D類,不受原評價結果影響。
(5)評價年度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責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嚴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新增違法用地、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和發生較大群體性事件的企業,一般情況下評價為D類。
(6)存在故意瞞報、漏報、虛假填報、拒絕填報評價資料或不配合評價工作的評價對象,一經查實,一般情況下評價為D類。對屬地街道未通知到或無法聯系到的評價對象,按區級有關部門可采集的評價數據進行計分,對采集不到評價數據的評價對象,一般情況下評價為D類。
(7)被認定為低效產業用地的企業,一般不列入A類,企業拖延、回避,拒不配合低效產業用地、閑置用地開展再利用工作,直接列入D類。
(8)高新技術企業、獲省級以上重大項目資金支持企業,原則上不定為C類、D類,但屬(1)—(7)項的除外。
7.其他項
(1)符合暫緩情形但企業未申請暫緩的,評價后經企業申請,屬地街道同意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后暫不進行結果應用。
(2)評價后,評價對象發生重大變化,經企業申請,屬地街道同意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后暫不進行結果應用。
(3)評價后,經抽查發現評價對象的土地、用電量等數據與實際不相符且影響評價的,一經查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視情節嚴重情況,對該評價對象參照按C類或D類執行相關差別化政策,處理情況抄送相關職能單位;在下一年度效益綜合評價時,該評價對象按實際評定結果下降一檔(D類除外)。
(4)評價后,經區有關部門發現評價對象應評未評的,一般情況下視同為D類處理。
(5)評價后,經區有關部門發現評價對象上報占用的工業用地面積與實際占用面積不相符的,經核實確認后,將作為虛假計稅依據處理。
評價過程中,評價對象的提檔、降檔、緩評或否決等情形不受評價結果的分類比重影響。
(五)分析評價
根據綜合評價得分結果將企業進行排序,分為A類(重點發展類)、B類(鼓勵提升類)、C類(監管整治類)、D類(淘汰限制類)。其中: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得分排序,A類占比20%、B類占比55%、C類占比20%、D類占比5%。
2.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按得分排序,A類占比5%、B類占比50%、C類占比30%、D類占比15%。
三、完善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機制
經綜合評價認定的A、B、C、D類企業在稅收、能源、環境、人才等資源要素上采取差別化配置政策。其中,各項鼓勵類政策應做到“向上兼容”,即后一類企業的各項鼓勵類政策,上一類企業均能享受,鼓勵企業爭創先進。各項差別化政策細則由各職能部門制定并實施。
A類企業:
(1)作為政策疊加扶持對象的評選依據,全力支持A類企業享受各級扶持政策,上不封頂,優先保障A類企業符合我區工業用地出讓相關規定的新建項目用地需求,對A類企業征收的房產稅通過區級財政予以一定比例的獎勵。
(2)A類企業排污權配置給予優先保障,并給予有償使用費適當優惠。
(3)A類企業新增可用能源消費總量指標予以優先安排,新上變壓器容量等用能安排予以優先保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予以優先通過,實施有序用電、應急供水予以優先保障。
(4)加大對A類企業的金融幫扶力度,穩定A類企業抵押物價值水平。
(5)鼓勵A類企業做強做大,根據A類企業稅收貢獻情況給予政策性擔保及財政獎勵等支持。
(6)優先解決A類企業高端人才的落戶、住房、子女就學等問題,同等條件下,安排優先入住人才公寓和解決入學、落戶等問題。
(7)A類企業名單在區人民政府網站或新聞媒體予以公布;A類工業企業統一制作標識牌并在企業醒目位置掛牌。
B類企業:
(1)規上企業中入庫稅收連續3年增長幅度高于全區年度稅收增長幅度的,可享受融資支持,給予上年度企業納稅額3倍以內貸款擔保額度。
(2)鼓勵B類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新增用地需求,對B類企業征收的房產稅通過區級財政予以一定比例的獎勵。
(3)B類企業排污權配置給予適當保障,并給予有償使用費適當優惠。
(4)B類企業實施有序用電、應急供水保障應急預案管理時予以適當保障。
C類企業:
(1)不予安排新增工業用地。
(2)C類企業不得新增排污權指標,實行有償使用費差別化收費標準。
(3)C類企業其中屬于廣東省差別電價實施范圍(全省平板玻璃、造紙、酒精、印染、制革等行業的淘汰類、限制類企業)的或年用電量100萬千瓦時以上且單位電耗實繳稅收或單位電耗工業增加值不足全區平均水平20%的不得享受園區內企業優惠電價。
(4)除技術改造、科技創新、兩化融合、節能減排外不得享受其它財政扶持政策獎勵、補助。
D類企業:
(1)評價為D類的企業當年予以預警,不予安排新增工業用地。
(2)對D類企業實行用能限額控制,不得享受園區內企業優惠電價,其用電、用水不得超過上年度用量的50%。
(3)D類企業不得新增排污權指標,實行有償使用費差別化收費標準。
(4)D類企業不予安排新增用能指標;實施有序用電、應急供水時作為首要限制對象。
(5)不得享受區級財政扶持政策獎勵、補助。
(6)鼓勵D類企業主動關停退出或兼并重組,涉及低效用地、閑置用地企業按有關政策執行。
(7)連續兩年評價為D類的企業,列入我區工業企業用地效益綜合評價體系失信黑名單,實施重點監管,并作為土地清理的參考依據。區自然資源部門應依法加大對其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進行核實和監督檢查,并依據原出讓合同約定條件的規定追究相關違約責任。區稅務、安監、消防、環保、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依法依規對此類企業加強監管。
(8)D類企業名單在區人民政府網站或新聞媒體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推進企業分類綜合評價是區委區政府全面深化“畝產績效”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實施騰籠換鳥、促進工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內容。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進一步強化責任分工、狠抓舉措落實,不斷建立完善企業分類綜合評價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此項工作能有效推進,成立全區推行“畝產績效”改革實施領導小組,由區長擔任組長,常務副區長任第一副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工信局),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工作,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三)明確工作職責。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要求,各司其職,全力配合,不推諉扯皮,共同推動此項改革有效落實,推進工業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工作,推動全區工業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指導用電差別化政策實施,監督、配合做好企業能耗方面相關考核。
區工信局和南山灣園區辦:負責工業企業“畝產績效”綜合評價工作,對相關部門提供的各項指標數據進行匯總、評分、分類和結果公布等。
區財政局(金融局):負責核實企業上市情況,負責金融等方面差別化供給政策的制訂或執行。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并核實企業用地數據、土地閑置及超過約定竣工期限等情況,協助各街道做好企業用地臺帳的基礎工作;加強效益綜合評價結果在土地續期工作中的應用;研究出臺工業用地收回機制。
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核算和核實企業C0D排放數據和污水排放量,做好企業排污基礎工作;負責提供涉及環保方面的一票否決企業名單;負責向上級爭取制訂或修訂差別化排污等政策,盡快研究建立科學合理的排放綜合指標體系。
區統計局:負責核實提供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增加值、總用能(能源消耗量)相應評價指標的統計數據。
區稅務局:負責核實企業實繳稅收和規模以下企業銷售收入情況;向A、B類企業提供個性化稅收服務。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供并核實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一票否決企業名單。
區供電局:負責按企業名單、用電戶號核對企業用電量數據,按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核公布的企業名單做好差別電價執行工作,做好戶表混用企業“一戶一表”的分立改造工作。
粵海水務有限公司:負責提供并核實企業用水數據。
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區人社局:負責提供核實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平臺及國家行業標準制訂單位等名單。
各街道是“畝產績效”綜合評價的第一責任人,要落實專人,扣清底子,明確評價對象,并深入評價對象做好實際用地面積、經濟指標、用水用電量等基礎信息的采集、錄入和初審,全力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各類指標數據的核查,要及時通知評價對象參與評價,并將與評價對象相關的各階段進展情況及時反饋給評價對象。
(四)搭建數據平臺。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建設數據信息分析平臺,推進區發改局、工信局、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統計局、稅務局、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涉企數據的共享,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數據庫,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數據填報核實工作制度,各成員單位按分工要求加強數據統計、清查、上報工作,確保數據準確、及時,為評價工作提供可靠依據。
(五)完善政策配套。充分發揮評價結果的“指揮棒”作用,暢通評價結果的運用渠道,大力推進評價結果的運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季度將評價結果運用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通報。建立正向激勵與反向倒逼相結合的產業結構調整創新機制和相應的激勵與退出管理體系,同時向省、市相關部門爭取根據評價結果開展要素資源的價格差異化配置試點,用價格機制、市場機制把市場“無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結合起來,激勵和倒逼企業轉型升級。
(六)落實經費保障。區財政局應切實加強經費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方案實施的經費需要。
(七)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報紙、電視、互聯網和新媒體作用,及時發布企業綜合評價工作進展情況,總結典型經驗做法,加強有關法律法規、評價指標和政策措施的解讀說明,讓企業對綜合評價工作有合理預期,引導企業主動參與改革,積極配合數據采集,暢通溝通互動渠道,營造政府推動、企業主動、社會參與的濃厚氛圍。
五、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試行期暫定兩年。根據實際年度發展情況調整,首年只對評定為低效產業用地、閑置用地的企業進行“畝產績效”綜合評價結果應用,其他企業僅參與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不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