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濠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 公開目錄 > 政務公開 > 政策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需將汕頭市濠江區達濠街道青林經濟聯合社屬下的2.0173公頃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現將2022年10月10日經依法批準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汕頭市濠江區達濠街道青林經濟聯合社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5)〔2022〕41號】以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汕頭市濠江區青林塔腳池“三舊”改造項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汕頭市濠江區達濠街道青林社區塔腳池居住片區(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汕頭市濠江區達濠街道青林經濟聯合社的集體土地2.0173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
四、補償安置方式:濠江區達濠街道青林經濟聯合社經村民會議依法表決同意,申請將2.0173公頃的集體建設用地由政府征為國有建設用地,并擬采取分成方式進行補償安置。
五、申請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上述征地批復【粵府土審(05)〔2022〕41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本公告期限為從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汕頭市濠江區達濠街道青林經濟聯合社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5)〔2022〕41號】
2.青林經濟聯合社“塔腳池”用地范圍圖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汕濠府函[2022]30號附件<<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