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頭市濠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商標品牌獎勵實施辦法》(汕濠市監﹝2021﹞2號),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將于2025年5月14日到期。為全面了解《優惠政策》實施以來的效果以及存在的問題,根據《公平競爭審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83 號)、《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10號)、《汕頭經濟特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汕頭市人民政府令第201號)和《濠江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汕濠府〔2022〕24號)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辦法》開展實施后評估工作,現形成《關于〈汕頭市濠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商標品牌獎勵實施辦法〉實施后評估報告》,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詢意見期限為7個工作日,歡迎公眾以電話、電子郵箱等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2日。聯系股室:知識產權股,聯系人:楊文慧、龔可慶,聯系電話:87370328,電子郵箱:hjzscq@126.com。
附件:關于《汕頭市濠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商標品牌獎勵實施辦法》實施后評估報告
濠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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