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征求《濠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25年度濠江區公租房保障標準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根據《汕頭經濟特區城鎮公租房保障辦法》(市政府令第204號)要求,為順利開展2025年公租房申請審核工作,我局擬定了《濠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25年度濠江區公租房保障標準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根據有關政策法規,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單位和人士積極提出修改意見,請于1月17日前將有關意見建議徑向我局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郵編:515071;地址:濠江區西堆五圍園;郵箱:st87371749@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濠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25年度濠江區公租房保障標準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2.關于2025年度濠江區公租房保障標準的說明
濠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月8日
附件1
濠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25年度
濠江區公租房保障標準的公告
(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家、省和市住房保障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將2025年度濠江區公租房保障標準公告如下:
一、城鎮低收入家庭申請標準
(一)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及補貼標準
申請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濠江區城鎮戶籍。
2.家庭人數為1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3100元(含本數,下同);家庭人數為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2900元。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60周歲的,家庭收入標準放寬到公布標準的110%。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
(二)公租房實物配租申請標準
申請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濠江區城鎮戶籍。
2.家庭人數為1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3100元(含本數,下同);家庭人數為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2900元。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60周歲的,家庭收入標準放寬到公布標準的110%。
3.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在汕頭市沒有自有產權住房或者承租公有住房(住房屬危房并持有效證明的除外)。
配租方式:區住房保障中心根據存量房源情況及保障對象的住房需求實施分配。配給標準按房源面積及家庭人口數匹配方式實施,即一人戶不低于15平方米,二人戶不低于30平方米,三人戶不低于45平方米,4人及以上戶不低于60平方米。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請公租房保障:
1.正在享受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等保障性住房待遇的;
2.正在享受公租房實物配租的;
3.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名下有汽車的(“達到報廢標準的”以及車輛用于生計經營且車齡在5年以上,排氣量為1.6升以下小貨車、排氣量為1.4升以下小型面包車除外);
4.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名下登記有企業或擁有企業股份的(出資額為零的企業監事、出資額為零的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除外);
5.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名下有鋪面、攤位、寫字樓、廠房或車庫、車位的。
(四)在冊公租房保障對象動態管理標準
2024年及以前年度取得公租房實物配租或住房租賃補貼保障資格的對象,應當符合上述第一點及第三點第(三)、(四)、(五)項規定條件。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將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資格。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來濠創業就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實物配租申請標準
(一)新就業無房職工,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從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未滿5年,具有本市戶口或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且在濠江區有穩定職業的從業人員;
2.在濠江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半年及以上;
3.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在濠江區范圍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用人單位配套建設的宿舍型保障性住房可不受本條款面積限制;
4.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當前未享受公租房等住房保障。
(二)外來務工人員(來濠創業就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非汕頭戶籍且在濠江區有穩定職業;
2.在濠江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半年及以上;
3.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在濠江區范圍內無任何自有住房。
三、申請時間、方式
(一)申請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申請,工作日受理。
(二)申請方式:申請人以家庭為基本單位,應當在住房租賃補貼和公租房實物配租兩種保障方式中明確選擇其中一種。申請人憑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到區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請。所需材料和辦事流程可登錄濠江區人民政府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欄或致電區住房保障中心進行了解(咨詢電話:0754-87371749,網址:
http://www.gzmxturbo.cn/hj/zdlyxxgk/bzxzfxxgk/zfbzfgzc/index_2.html)。
四、若國家、省和市住房保障有關政策發生變化,以新的政策或公告為準。
五、本公告自202X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附件2
關于2025年度濠江區公租房保障標準的說明
根據《汕頭經濟特區城鎮公租房保障辦法》(汕府令第204號,下稱《辦法》)的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要求,我局起草了《關于2025年度汕頭市市本級公租房保障標準的公告》(下稱《公告》),現就有關標準的擬定說明如下:
一、收入、住房標準的擬定
(一)適當提高收入標準。根據國家統計局汕頭調查隊提供的數據,2023年濠江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33825元。鑒于2024年全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尚未發布,根據汕頭市統計局2024年8月8日發布的《2024年上半年汕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2024年上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為3.8%,按該增速推算,2024年濠江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值為35110.35元。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落實公租房準入條件的通知》(建辦保函〔2016〕581號)精神,公租房準入收入線標準應不低于當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換算得2025年收入標準為2868元(49172.14×0.7÷12)。參照市本級標準,擬設定2025年度濠江區公租房保障收入標準為:家庭人數為1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3100元;家庭人數為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2900元。
(二)住房租賃補貼的住房標準設定為15平方米,沒有調整。
(三)適當放寬退休老人收入標準。考慮到老年人歷年來退休待遇均逐年提升,在此過程,出現個別保障對象因退休待遇提升略有超過準入標準的情況,但實際上其收入情況并未大幅度提高,而其住房困難問題依然存在。為避免激化社會矛盾,體現政府人文關懷,擬將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60周歲的申請家庭進一步放寬收入標準到公布標準的110%,即家庭人數為1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3410元(含本數,下同);家庭人數為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3190元。
二、限制申請及家庭財產條件的擬定
限制條件1-3項及家庭財產條件延用《2023年度濠江區公租房保障標準》(汕濠住建〔2023〕31號、汕濠住建規202301號)設定的條件,沒有調整。限制條件4-5項參照市本級標準,調整為“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名下登記有企業或擁有企業股份的(出資額為零的企業監事、出資額為零的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除外)”、“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名下有鋪面、攤位、寫字樓、廠房或車庫、車位的”。
三、動態管理標準的擬定
鑒于歷年來公租房保障的準入標準都在不斷調整,因此,對已分配入住的家庭及已取得租賃補貼資格的家庭,在實現保障資格動態管理時,有必要采用一個相對統一的標準。故設定了統一的戶籍、收入、住房和財產條件,詳見《公告》第一點。
四、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來濠創業就業新市民、青年人)標準的擬定
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來濠創業就業新市民、青年人)標準,結合實際和參考龍湖區、金平區標準,將在濠江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限調整為半年及以上,其他標準延用《2023年度濠江區公租房保障標準》(汕濠住建〔2023〕31號、汕濠住建規202301號)設定的條件,沒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