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23年度濠江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區審計局黨組書記 林洪湖
2025年2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作關于2023年度濠江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請予審議。
2024年10月30日,區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關于2023年濠江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工作報告》),對審計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切實進行整改,同時要求區審計局組織力量跟蹤檢查整改結果,切實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截至2024年11月,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193項,已完成整改182項,占比94.3%;正在逐步推進整改11項,占比5.7%。整改問題金額53406.68萬元,其中:調賬處理52051.29萬元,財政收回581.6萬元,挽回(避免)損失531.69萬元,促進財政資金撥付和使用159.82萬元,歸還原渠道資金81.62萬元,被審計單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6項。
從整改總體情況看,今年的審計整改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一是深化部署,壓實主體責任。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多次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和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聽取整改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就審計報告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各單位嚴肅對待并切實落實整改工作。區政府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要求相關單位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到位。
二是強化監督,落實整改職責。區審計局全面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執行審計整改的后續跟蹤與檢查職責,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整改。同時,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實施分類管理,依據問題性質分類設定整改期限,保證審計整改工作有序進行。
三是協同聯動,共促整改成效。審計監督與其他監督方式貫通協作,形成監督合力,通過問題共享、線索移送、監督協同等工作機制,推動問題整改和成果共享,多方協同發力,更好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現將具體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財政管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主要存在問題44個,其中40個已完成整改,4個仍在推進整改,已整改金額483.04萬元。
(一)區本級財政管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預算調整不及時或調整幅度過大問題,區財政局將科學細化預算編制,嚴格控制代編預算規模,強化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提高預算到位率和精準性。
2.未及時撥付部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問題,2023年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農村公益事業財政獎補)已撥付8萬元,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攻堅戰省級獎補資金已撥付17萬元。
3.政府性基金結轉資金規模偏大問題,2023年結余資金已在2024年年初預算時統籌使用。下來,區財政局將繼續加大存量資金的盤活力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4.個別工作經費分配使用不科學問題,區財政局將加強資金使用的監控,對無效、低效資金予以削減。
5.部分學生生活補助資金未在規定期限內撥付到位問題,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和相關學校加快2024年資助資金發放進度,已完成春季學期資助資金發放工作。
6.部分項目設置的績效目標審核不到位問題,區財政局已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嚴格做好績效目標的審核工作。
7.新財政總會計制度銜接不到位問題,區財政局在2024年已按要求將非稅專戶納入財政總會計賬統一核算。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相關預算單位今后將繼續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
2.部分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相關預算單位及時糾正,規范經費管理使用,已追回多付費用共11.74萬元并上繳區財政。
3.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相關預算單位已及時糾正并加強對財務工作的監督,嚴格財務支出管理。
4.存量資金未上繳財政問題,相關預算單位已將存量資金3.42萬元上繳區財政。
5.政府采購管理不規范問題,相關預算單位已組織業務人員加強學習政府采購相關規章政策,今后將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管理有關規定開展政府采購工作。
6.公車管理不規范問題,區應急管理局、區衛生健康局已及時整改,實行公車全過程管理。
(三)街道財政管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資金未及時上繳財政問題,石街道已梳理有關資金共158.22萬元并上繳區財政,河浦街道已梳理有關資金4.62萬元上繳并區財政。
2.多付費用問題,石街道已將多付費用共21.1萬元追回并上繳區財政,河浦街道已將多付費用0.27萬元追回并上繳區財政。
3.政府采購管理不規范問題,石街道、河浦街道將加強政府采購管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4.會計核算不規范問題,石街道、河浦街道已組織業務人員加強學習有關文件,進一步規范會計核算。
5.公車管理不規范問題,河浦街道已完成整改,今后將嚴格執行公車管理相關規定。
6.部分農村“三資”集體交易項目合同款收取不到位問題,石街道已追回合同款23萬元,河浦街道已追回合同款235.66萬元,正在進一步追回中。
7.集體資產出租管理不到位問題,石街道已督促有關社區規范“三資”管理,及時盤活集體資產,河浦街道已加強合同管理,落實專人保障資產管理。
8.“三資”家底不清問題,石街道、河浦街道已落實有關社區全面排查“三資”情況,嚴格規范“三資”管理。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主要存在問題10個,其中9個已完成整改,1個仍在推進整改,已整改金額121.09萬元。
(一)“百千萬工程”資金管理使用問題整改情況
1.未及時分配濠江區推進“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專項補助資金問題,該資金1000萬元已完成分配方案,將按程序根據業務主管部門的工作進度及資金申請支付。截至2024年11月,已撥付26萬元。
2.省級“百千萬工程”資金滯留閑置問題,截至2024年11月,已撥付88.09萬元。
(二)“百千萬工程”實施過程中問題整改情況
1.“百千萬工程”人居環境整治不到位問題,石街道已落實有關社區對所轄內區域人居環境進行整改,河浦街道已落實相關考核制度,加強監督考核。
2.鄉村綠美建設工作不到位問題,石街道已督促有關社區加強鄉村綠美建設工作力度,河浦街道已將鄉村振興專項資金7萬元撥付到相應社區。
3.產業扶貧項目管理不規范問題,河浦街道今后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收取扶貧收益,扶貧項目將充分征求貧困群眾意愿。
4.未完成上級下達的主要經濟預期目標問題,石街道、河浦街道積極推進招商引資,努力完成主要經濟預期目標。
三、公共投資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主要存在問題45個,其中44個已完成整改,1個仍在推進整改,已整改金額405.13萬元。
(一)2022至2023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使用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立項批復管理方面問題,區發展改革局將嚴格項目審批把關,加強項目投資管理。
2.財政審核管理方面問題,區財政局已細化評審工作,加強評審管理監督,不斷提高財政審核水平,達濠街道將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加強項目管理。
3.費用管理方面問題,一是部分采購物資價格虛高問題,區教育局已追回多付費用44.56萬元并上繳區財政,二是項目多計多付前期費用問題,區教育局、達濠街道已追回多計多付前期費用共5.09萬元并上繳區財政,區農業農村水務局將多計多付前期費用26.23萬元退回原賬戶。
4.建設管理方面問題,一是未及時完成設計變更手續問題,區農業農村水務局已完善相關手續。二是擅自調整建設規模問題,區住房城鄉建設局、達濠街道已就調整規模事宜向相關部門備案。三是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提前施工問題,區農業農村水務局已糾正,今后嚴格遵守基建程序。四是未勘察先出初步設計圖紙,達濠街道將加強有關基建法規學習,按規定開展項目。五是個別項目未按規定將工人工資款撥付至工人工資專戶,區教育局將加強項目管理。六是個別項目使用的部分設備和材料未經發包人同意問題,區供銷社將加強工程質量管理。七是部分設備采購后閑置未使用問題,區教育局已及時將設備投入使用,發揮資金效益。
5.施工質量方面問題,有關單位已落實施工單位完成整改,確保工程質量。
6.建設成本管理方面問題,一是部分施工工程量確認不實問題,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已對多計的工程量予以核減。二是未能有效節約工程成本問題,有關單位今后將按照財政預算審核結果建設項目,嚴格控制工程造價。
7.參建單位履職方面問題,一是監理單位履職不到位問題,有關單位已督促監理單位加強項目管理監督。二是施工單位履職不到位問題,有關單位已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履職盡責。三是全過程造價咨詢單位履職不到位問題,有關單位已督促全過程造價咨詢單位加強造價審核。
(二)區直部門和街道工程項目管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工程造價審查把關不嚴問題,一是區衛生健康局個別項目多付前期費用問題,區衛生健康局已追回部分款項0.89萬元,其余款項仍在進一步追回中。二是區應急管理局個別項目多付工程價款問題,區應急管理局已追回7.99萬元并上繳區財政;三是石街道超財審審定價支付設計費、未對社區項目總投資進行審核、部分項目設計合同價款超過財審審定價問題,石街道已追回多付設計費2.66萬元并上繳區財政,規范財政評審和資金支出。四是河浦街道多計多付修繕工程費用、個別項目多計進度款、重復支付空調安裝費、社區項目結算審核多計造價問題,河浦街道已追回工程款2.91萬元并上繳區財政、抵扣進度款12.72萬元、追回空調安裝費15.52萬元,核減工程造價7.4萬元,今后加強進度款申報審核把關。
2.項目管理不規范問題,一是區衛生健康局個別項目管理不規范問題,區衛生健康局已落實項目參建單位完成整改;二是區應急管理局個別項目未實行無現場簽證管理問題,區應急管理局已組織人員學習工程建設相關規范政策,今后確保基建程序合法合規;三是河浦街道個別項目施工內容變更但未及時完善變更手續、發生質量問題未及時保修,個別項目設計存在缺陷影響項目進度和工期問題,河浦街道已完善相關變更手續和施工設計,并完成修復質量問題。
(三)汕頭市濠江區濠江大橋二橋建設工程項目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財政結算審核的初步結果部分內容計價錯誤問題,區財政局已對結算審核進行調整,核減造價214.54萬元。
2.違反合同約定確認工程洽商事項,造成多計工程造價問題,粵鑫公司已取消有關洽商,區財政局已對該項造價進行調整,核減工程造價55.92萬元。
3.多付項目用地報批、航標設計、竣工測量等費用問題,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和粵鑫公司已收回有關費用共8.69萬元。
4.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問題,粵鑫公司今后將取得施工許可證后再開工建設,加強督促參建單位履職、嚴格遵守基建程序。
四、民生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主要存在問題54個,其中53個已完成整改,1個仍在推進整改,已整改金額73.43萬元。
(一)區衛生健康局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婦幼健康服務規劃建設力度不足問題,區衛生健康局已推進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門診建設,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和服務體系,加強人員培訓。
2.基本公衛電子檔案管理工作不到位問題,區衛生健康局已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審核核對居民電子健康檔案,補充完善居民檔案信息。
3.濠江區中醫醫院人員配置未達到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問題,區衛生健康局已完成區級公立一級中醫醫院設立,組織業務人員培訓,持續提升中醫醫院服務能力。
4.轄內醫院監督管理不到位問題,區衛生健康局已督促區人民醫院積極清退多計收費價款,落實醫用耗材采購備案工作,個別閑置大型醫療設備已投入使用。
5.未制定完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實施方案和公立醫院考核制度問題,區衛生健康局已印發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實施方案,擬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并已完成向相關單位征求意見。
(二)學校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辦學方面問題,一是違規向學生收取熱水費問題,華附學校現已中止未經許可的收費行為;二是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華附學校和三河中學認真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依法治校,保障教職員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權利;三是結對共建活動落實不到位問題,三河中學校長扎實做好幫扶的交流指導工作,到幫扶學校開設有學校管理經驗的講座,幫助幫扶學校提高教育教學管理的經驗;四是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扶不到位問題,華附學校已將收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午休和課后托管服務的費用2.3萬元退還給學生;五是資助獎勵學生政策執行不到位問題,華附學校已按規定在事業收入中計提助學資金14.26萬元;六是學生軍事訓練管理不規范問題,華附學校已在區武裝部的安排下由有關單位承接學校學生軍訓工作,同時保證軍訓時間不少于規定7天56課時。
2.資金使用方面問題,一是教職工和后勤人員的午餐費用在學生用餐補助基金中列支的問題,華附學校及時糾正錯誤,已將2021年、2022年體育節教職員工和后勤人員的午餐費用1.27萬元從學校的辦學經費中劃撥到食堂專戶,歸還學生的用餐補助基金;二是績效工資發放方面問題,華附學校已收回多計多發績效16.17萬元,三河中學已收回多計多發績效5.55萬元,補發少計少發績效13.73萬元并正確發放平均獎;三是擴大差旅費支出范圍問題,三河中學已將多發的1.58萬元全部清退并上繳區財政;四是多計多付商品服務費問題,三河中學已追回涉及金額0.88萬元并上繳區財政。
3.采購方面問題,一是部分大額支出未經集體決策或未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的問題,華附學校和三河中學認真落實集體決策制度,嚴格遵守區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二是未執行政府集中采購程序等問題,三河中學今后嚴格按要求,執行政府采購程序,合理比價;三是采購時不相容崗位職責未分離問題,華附學校嚴格執行內部控制規范,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4.日常管理方面問題,一是食堂管理不規范問題,華附學校已配備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按國家標準制定食品留樣重量,取消“生活服務中心”;二是購置的課桌椅均不符合國家標準問題,華附學校和三河中學今后購置課桌椅會嚴格執行國家標準,確保產品質量;三是購買無關軟件等問題,華附學校已取消采購該軟件,三河中學已追回軟件支出0.96萬元并上繳區財政,今后也將嚴格把關選取的社會服務機構資質;四是項目前期費用多計10.94萬元問題,三河中學已核減多計費用。
5.財務管理方面問題,一是銀校專戶未專戶專用問題,華附學校已將銀校專戶專戶專用并納入學校賬簿統一核算;二是2個學校均存在賬務處理不規范等問題,華附學校和三河中學已規范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三是華附學校報銷程序不規范等問題,華附學校已規范報銷程序,取得有關發票,收回墊付學生充值款0.99萬元,收到食堂承包方“學生用餐補助”基金2萬元,上繳區財政食堂專戶利息收入0.63萬元,食堂現金管理日清月結;四是三河中學代扣代繳個人款項不規范等問題,三河中學已將歷年掛存代扣的個人款項1.39萬元上繳區財政,簽訂有關補充協議,開具課后服務收費票據,按規定注銷有關銀行賬戶,規范工會經費管理。
五、專項資金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主要存在問題12個,已全部完成整改。
1.“雙百工程”監管方面問題,一是未健全街道社會工作服務數據,也未實現數據互聯互通問題,區民政局繼續加強與各社工站點的溝通聯系,敦促各站點實現服務信息數據互聯互通;二是社工工作監管不到位問題,區民政局積極加強社工站聯動溝通,常態化做好社工工作的指導監督。
2.“雙百工程”履職方面問題,一是社工入戶探訪流于形式,服務質量差問題,有關單位將建立健全探訪制度,加強探訪力度深度準度,提升社工工作水平,保證服務質量;二是社工入戶探訪率不足50%問題,有關單位將積極落實探訪工作,按要求完成任務;三是部分社工不在崗問題,區民政局已及時返還抽調跟班學習社工,落實社工工作管理;四是部分走訪基本信息表和訪談記錄表信息不完整,個別信息錯誤問題,有關單位已及時糾正,確保信息填寫準確規范;五是各街道“雙百工程”建檔立卡率低,未做到“一戶一檔”問題,有關單位完善細化工作目標,組織社工做好探訪對象建檔立卡工作;六是部分街道沒有針對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開展“雙百工程”活動問題,有關單位將結合服務對象需求針對性的開展活動,提高活動針對性;七是部分街道沒有發展志愿者隊伍問題,有關單位已及時開展相關活動,廣泛征集發展志愿者。
3.“雙百工程”資金管理使用方面問題,一是部分“雙百工程”運營建設經費未撥付問題,區財政局已撥付2022年雙百工程補助資金12.6萬元;二是部分“雙百工程”補助資金支出不合規,有關單位已及時糾正,追回不合規支出資金,確保支出合法合規;三是部分“雙百工程”補助資金未能及時形成支出問題,有關單位已及時支出。
六、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主要存在問題28個,其中24個已完成整改,4個仍在推進整改,已整改金額52323.99萬元。
(一)區屬國有企業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區屬國有企業管理部門分散問題,區財政局已形成《濠江區區屬國有企業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穩步推進區屬國資國企改革工作。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公共基礎設施資產未登記問題,區財政局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通知》,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同時加強資產管理監督,強化單位責任,目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已按規定在資產管理系統和賬務上登記汕頭至汕尾鐵路汕頭南站項目,其他有關水利基礎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尚未登記完畢。
2.一是部門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有關單位已登記2023年接受無償調撥的資產259.14萬元;二是個別單位向下屬單位調撥固定資產時沒有辦理資產調撥手續問題,區衛生健康局已完成辦理調撥手續;三部分單位登記資產時漏記、錯記問題,區衛生健康局已督促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完善資產登記,目前尚有馬滘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未完成。四是部分單位購入固定資產未登賬問題,有關單位已將固定資產登記入帳。
(三)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文明建設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撂荒耕地復耕復種補助資金未使用的問題,截至2024年11月,區財政已將撂荒耕地復耕獎補項目300萬元收回,剩余資金尚待進一步安排支出。
2.撂荒耕地整治有關建設項目管理方面,一是個別項目現場施工質量存在問題,區農業農村水務局已督促參建單位完成整改,確保工程質量;二是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管理不規范問題,區農業農村水務局已督促各參建單位加強履職盡責,完善設計變更手續,追回多計多付工程款1.06萬元,今后將加強項目建設管理,規范有序開展項目建設。
3.街道河湖林長制執行方面,一是部分河湖水體未達標問題,河浦街道、石街道已落實相關社區進行清理整治;二是部分河長公示牌未設立或更新問題,河浦街道已按要求重新規范設立和更新河長公示牌;三是沒有編制“一河一策”實施方案、巡查督查自查不到位問題,河浦街道、石街道已落實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加強日常巡查督查自查;四是林長制執行不規范問題,河浦街道已按要求制定相關實施方案,重新選聘護林員,加強常態化巡林督查;五是自然資源執法執行不到位問題,河浦街道已細化工作計劃,強化日常監督巡查。
七、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從整改情況來看,還有11項審計發現問題尚未整改到位,其中:財政管理方面4項、政策落實方面1項、公共投資方面1項、民生方面1項、國有資產管理和自然資源方面4項。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區財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資金籌措壓力較大,部分項目資金支出存在困難;二是有的問題涉及規劃制度完善,需按實際情況逐步推進;三是有的問題整改涉及多個主體,流程環節多,需要多方協同推進逐步解決。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加強跟蹤督促檢查,持續鞏固深化整改長效機制,推動整改合規到位、扎實有效。
一是壓實整改主體責任,持續完善長效機制。堅持督促被審計單位明確整改主體責任和整改時限,及時落實整改、反饋情況,針對審計查出問題分類整改、徹底整改,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二是堅持舉一反三,擴大提升審計整改成效。堅持由點及面、深入整改,通過審計整改作為切入點,推動整改的廣泛覆蓋,持續解決問題背后的缺陷漏洞,規范管理體系。
三是深化審計整改協同機制,穩步提升監督效能。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巡視監督等監督方式的深度融合與高效聯動,凝聚整改監督的強大合力,持續關注責任落實、進度推進和整改效果,確保審計整改工作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