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濠江區2022年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區審計局 林洪湖
2023年9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作關于濠江區2022年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一年來,濠江區審計局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聚焦主責主業,加強審計監督,共完成審計項目11個,查出違規金額1786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3.28億元、移送紀委監委處理事項2項,在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推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提升政府投資工程管理水平、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等方面積極發揮審計監督和保障作用。
審計結果表明,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以高質量發展為牽引,扎實開展各項工作,區級財政預算執行良好,財政運行總體平穩。
——深挖增收潛力,增強促發展財力支撐。區財政部門積極挖潛增收,2022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29億元,其中稅收收入2.42億元、非稅收入1.87億元,分別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6.52%、43.48%。爭取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共15.15億元,新增債券資金30.25億元。
——加強資金統籌,切實保障重點支出。投入濱海產業片區、海上風電產業園等建設資金約10億元;強化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15.76億元、教育基礎設施建設2.47億元、農田、水利、環境等基礎設施建設3.48億元。兜牢兜實民生保障,全區十類民生支出達17.10億元,占公共預算支出82.8%。
——加大助企紓困力度,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及時調整涉及取消、減征、免征和緩征行政事業性和政府性基金收費項目,落實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全年全區合計辦理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稅緩費11.29億元,其中增值稅留抵退稅9.20億元。
——深化財政改革,強化農村財務管理。推動出臺《關于加強統籌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深化財政管理改革,規范預算執行。加強政府購買服務禁止性事項管理;建立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細化直達資金臺賬管理,提高直達資金使用效益。全面啟用新農村財務記賬核算平臺,提高農村財務管理水平。
——加大審計整改力度,提升治理能力。截至2023年7月底,對上一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73個問題已整改63個,正在逐步推進整改10項。通過整改,上繳財政資金1156.75萬元,歸還原渠道資金56.99萬元,調賬處理151.27萬元,促進資金使用94940.01萬元,盤活存量資金1.75萬元,挽回(避免)損失44.93萬元,財政收回資金指標9350.49萬元,其他已落實整改金額145.93萬元,全面發揮審計整改在提升我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方面的積極作用。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區本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審計了2022年度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2022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25.89億元,總支出22.82億元(包括補充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63萬元);政府性基金總收入40.04億元、總支出39.52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1626萬元、總支出906萬元。社保基金預算總收入8.80億元,總支出2.45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全力落實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要求,優化支出結構,保障重點項目、民生支出,財政運行總體平穩。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編制不科學,6個年初預算項目1978萬元和37個預算調整新增項目1608萬元,截至年底未使用均被調減;12項代編預算項目未細化到具體項目,涉及金額6793.60萬元。
2.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較低,338個預算項目執行率低于50%,涉及金額7.44億元。
3.部分民生資金未及時撥付,涉及3項資金,金額1257.46萬元。
4.部分扶持實體經濟政策措施未兌現,涉及9項轉移支付金額1526.02萬元,截至年底僅撥付120萬元,剩余資金結存在區財政。
5.非稅收入收繳不規范。一是未及時收繳基礎設施配套費381.61萬元和財政資金利息173.13萬元;二是部分租金、其他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和資產處置等非稅收入未通過一體化系統征繳,涉及金額834.72萬元。
6.財審存在問題,抽查發現部分工程前期費用財政審核錯誤,多計283.59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區級41個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區各一級預算單位基本能按照《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預算管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編制不精準,2個部門當年度預算項目調減幅度大于50%,涉及金額649.80萬元。
2.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率低,7個部門84項專項資金因項目進度緩慢、前期工作不充分等原因執行率低于50%,涉及金額2.32億元。
3.部分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一是2個部門無預算支出會議費或培訓費,涉及金額13.26萬元;二是3個部門在其他科目列支公車運行維護費、會議費或培訓費,涉及金額8.98萬元;三是4個部門在費用支出時,存在稅率計算錯誤、無按實際工作量計算、超出規定標準計費等問題,導致多計費用35.5萬元,其中已多付21.16萬元。
4.財務管理存在薄弱環節。10個部門決算報表數與實際賬面數不一致;1個部門未按時完成結賬工作;6個部門會計核算不規范;4個部門銀行賬戶管理不規范;15個部門存量資金未及時上繳財政,金額90.36萬元;5個部門利息收入未按規定上繳財政,金額40.73萬元。
5.采購工作不規范。一是2個部門政府采購目錄以內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政府采購,涉及金額9.71萬元;二是9個部門政府采購目錄以外項目未通過中介超市采購,涉及金額16.07萬元。
6.內部控制管理不規范。一是3個部門存在部分大額資金支出未經集體討論決策的情況;二是2個部門部分采購項目沒有驗收手續;三是1個部門無設立內部審計監督小組,無定期對財務情況進行監督。
7.部分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管理推進不到位。一是9個部門共20項專項資金績效目標未能按期實現;二是2個部門項目績效自評內容不夠全面。
(三)街道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關注了玉新街道的財政收支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玉新街道資金使用基本合法合規。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資金支出審核把關不嚴,多計多付工程款3.46萬元、環衛保潔費用17.56萬元。
2.利息收入10.58萬元、存量資金53.06萬元未及時上繳財政。
3.政府采購存在問題,部分采購目錄內項目無執行政府定點采購,部分采購目錄外項目無通過中介超市選取中介服務機構。
4.部分固定資產未登賬管理,涉及3宗資產金額4.31萬元。
5.農村“三資”管理不到位。一是“三資”家底不清,存在“三資”管理服務平臺數據錄入不全或數據錯亂、已出售資產仍在社區賬面反映、無定期進行資產清查等問題;二是“三資”交易管理不規范,存在部分項目交易程序不合規,分拆項目規避街道平臺交易等問題;三是資產資源交易合同監管不到位,未建立交易合同期限及合同款收繳預警機制,未對交易合同進行鑒證。
6.會計核算不規范,存在未及時校核現金日記賬與明細賬、部分資金未按規定用途入賬、部分資金收支科目不一致等問題。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審計了2021至2022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使用情況,重點關注了其中7個項目的建設管理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債券資金未及時形成實物工作量,15項專項債券資金截至年底支出進度為60.78%,涉及金額11.57億元。
(二)工程進度款支付審核不到位,4個項目申報進度款不實或工程量計算錯誤,超工程進度支付1119.33萬元。
(三)工程其他費用管理不嚴。一是4個項目前期費用存在計費錯誤、缺乏計算依據、包干價格虛高等問題,多計費用396.78萬元,其中已多付158.94萬元;二是2個項目工程檢驗檢測費未按概算批復執行,超概算價768.93萬元;三是2個項目預算編制費偏高,未能有效節約財政資金。
(四)預算管理不規范。一是3個項目預算工作滯后,未能通過預算有效控制工程造價;二是1個項目預算造價未送財政部門審核;三是財審復核不到位,部分復核意見模棱兩可、只提無落實,無對部分調增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復核。
(五)設計管理不完善。一是2個項目施工圖設計進度嚴重滯后;二是1個項目施工圖設計粗糙;三是1個項目未按工程實際情況計付設計費。
(六)部分參建單位履職不到位。一是個別項目監理單位未對重要工程部分進行旁站記錄,未對灌注樁隱蔽工程等內容進行驗收;二是個別項目施工單位部分技術人員不在場、施工質量不達標,施工日志記錄不全內容不實,人員變更手續未經監理和建設單位批復等;三是個別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單位無參與相應的工程圖紙會審、工程例會、工程各項驗收等工作,未對施工過程中間重要節點進行跟蹤,部分變更工程量未進行審核或審核錯誤。
三、公共投資審計情況
審計了汕頭市廣澳中學綜合實訓樓和學生宿舍樓建設項目,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能進一步提升學校教育硬件條件,基本滿足學校現有學生的內宿需求。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前期工作不到位。一是初步設計之前沒有進行初步勘察;二是初步設計不科學,未能滿足編制施工圖設計的需要;三是未在合同約定時限內完成設計。
(二)項目竣工后部分工程在保修期內出現不同程度的質量問題未及時保修。
(三)項目結算審核方面。一是結算審核進度緩慢,未在規定的4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二是財審部分內容審核錯誤,多計造價18.48萬元。
(四)建設資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一是未約定預付工程款抵扣方式;二是未按規定撥付工資款至工人工資專戶;三是多計多付招標代理服務費2.37萬元,多計檢測服務費5.85萬元。
四、民生審計情況
(一)就業創業政策性補貼資金使用和管理審計情況
組織了濠江區2021至2022年就業創業政策性補貼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及就業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補貼資金使用不規范。一是部分個人就業創業補貼資金未通過社會保障卡賬戶發放;二是向不符合條件企業發放一般性崗位補貼、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涉及金額1.24萬元;三是向不符合條件企業及其員工發放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基層就業補貼,涉及金額10.80萬元。
2.物資采購管理不到位。一是物資價格虛高,部分物品合同價高于市場價58.60萬元;二是驗收流于形式,抽查發現,部分物資無供貨、數量不足、品牌不符,但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仍予驗收,造成損失10.80萬元。
3.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日常監管不到位,部分街道公益性崗位勞務合同簽訂不規范,無明確工作地點或人員信息不齊全。
4.驗收程序不規范,3個項目采購經辦人同時兼任驗收人。
(二)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審計情況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關注了濠江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職業教育開展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代收費管理不規范。一是代收費無公示;二是代收教材費無按時清理。
2.2019-2021年職教中心在校企合作過程中未定期對成效進行總結,未建立過程管理和績效評價制度。
3.獎勵性績效工資方案不規范。一是方案不科學,中層以上行政干部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均高于班主任老師平均水平;二是未及時修訂獎勵性績效工資方案。
(三)退役軍人服務體系建設審計情況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關注了本級退役軍人服務體系建設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幫扶援助資金補助對象申請程序不規范,且資金無直接轉賬至個人賬戶。
2.未制訂幫扶實施細則,幫扶對象、幫扶標準的確定缺乏可操作性的規范指引。
3.未及時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無軍籍職工退休待遇和津貼。
4.專項工作購買服務人員使用不規范,有6名人員無按規定安排到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
5.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辦事窗口未設置崗位標牌,且常年大門緊閉,給前來辦事的人員造成不便。
6.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不完善。
7.退役軍人適應性培訓受訓率尚未達到目標要求的100%。
五、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審計了區2020至2021年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基本能貫徹落實相關規定,做好對本轄區內戶籍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的逐級審核工作和補貼對象定期資格認定工作,按時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補貼發放不合規。一是向非低保人員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涉及金額0.48萬元;二是向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殘疾人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涉及金額0.29萬元;三是未及時停發死亡人員補貼,涉及金額0.73萬元。
(二)補貼發放對象信息錄入錯漏。
(三)結存補貼資金未上繳區財政,涉及金額8.38萬元。
(四)補貼資金會計核算不規范,部分發放失敗的資金在會計核算時沒有統一核算方法。
六、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一)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結合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延伸關注個別區屬國有企業監管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個別國企一把手在未經區國資部門同意和集體決策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增資事項,涉及金額200萬元,其中已支付50萬元。
2.個別項目經營管理不善,虧損嚴重,涉及金額667.57萬元。
3.個別巡察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未收回2021年7月發放的防暑降溫補貼,涉及金額3.42萬元。
4.年休假補貼基數計算錯誤,多計多發金額0.67萬元。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結合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抽查了部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一是11個部門固定資產未及時登賬,涉及金額2663.14萬元;二是4個部門單位資產賬卡不符、賬實不符;三是1個部門固定資產調撥前未報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四是1個部門資產保管不當,導致多項物資缺失。
(三)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文明建設審計情況
結合區自然資源局和玉新街道經濟責任審計,關注了區國有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文明建設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自然資源底數不清,部分林地與耕地存在重疊范圍,重疊面積合計153661.35㎡。
2.區自然資源局林長制執行不到位,未召開區林長辦會議,未對各責任單位林長制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管理,未對巡查發現問題實行臺賬管理。
3.林業生態保護管理不嚴。一是4宗非法占用林地行為未立案查處,涉及占用林地面積0.6604公頃;二是2處毀林行為未及時發現。
4.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管理不規范。一是有4宗過期采礦許可證未及時注銷;二是7個礦區和2宗跡地復綠不到位,部分山體邊坡裸露;三是區自然資源局未對礦山復綠基金賬戶進行動態監管,未督促有關公司補回缺額復綠資金。
5.海域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海域使用權審批不合規,存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先使用海域的情況;二是個別海域存在違法養殖,涉及面積約493.2471公頃;三是無開展對海洋生態紅線區進行實時、動態、立體化的監視監測預警等監管工作。
6.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程度不高。一是部分建設土地批而未供,涉及62宗、面積176.47公頃;二是部分已供土地低效使用,涉及38宗、面積2095.65畝;三是閑置土地處置不到位,涉及11宗、面積39.46公頃;四是多宗新增違法用地未整改,涉及83宗、面積588.95畝。
7.有關資金征收管理不嚴格。一是少收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118.28萬元;二是未及時追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22.21萬元。
8.行政執法監管工作不規范,存在部分土地違法行政處罰未執行、部分行政處罰不當或過罰不相當、部分違法用地未按土地類型進行處罰、行政處罰執法程序不規范等問題。
9.個別街道河長制執行存在問題。一是部分河道水體未達標,不同程度存在水面漂浮垃圾、岸邊雜草叢生的情況,個別還存在水體黑臭的現象;二是河長制保障措施未全面落實,如:沒有編制“一河一策”實施方案,未提出轄內河流溝渠管護、保潔等工作的具體落實方案,無對轄區河長制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個別河道未按要求設立河長制公示牌。
七、審計建議
(一)強化財政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抓好預算源頭管控,提高預算管理精細化水平,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與完整性。規范非稅收入收繳行為,保證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國庫,做到應收盡收。壓實財政及預算部門責任,嚴控“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嚴禁無預算、超預算支出,切實落實過緊日子要求,統籌資金用于重點領域保障支出。
(二)規范工程項目管理,按時保質完成建設任務
一是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解決項目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加快工程進度,按時完成建設任務。二是加強對施工、監理、全過程咨詢等參建單位的履職管理,壓實責任,加大對參建單位違約、失職行為的處罰力度,促進參建單位履職盡責。三是認真做好市場詢價等工作,做到貨比三家,選取質優價廉的服務單位,確保工程項目各項前期費用科學合理。
(三)強化國有資產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一是加強國企風險管控,督促落實“三重一大”決策機制,提高國企經營管理和投資效益。二是健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清點盤查,確保賬實相符,嚴格規范資產處置行為,切實保障國有資產安全。三是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的保護和利用,積極完善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策措施,加大監督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涉嫌嚴重違法違紀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處罰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區審計局將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認真整改,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今年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濠江區審計局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審計工作正確方向,立足經濟監督定位,聚焦區委和區政府重大決策做好審計監督,切實發揮審計監督在推進黨的自我革命中的獨特作用,以有力有效的審計監督服務保障濠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