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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濠江區2024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
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區審計局局長 林洪湖
2025年10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作關于2024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一年來,濠江區審計局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聚焦主責主業,加強審計監督,共完成審計項目14個,查出違規金額1358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2653萬元,移送紀委監委處理事項5項,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職聚焦主業,深入開展研究型審計,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發揮了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審計結果表明,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視察汕頭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扎實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深入推進“百千萬工程”,堅定“產業強區”發展路徑,全區推動濠江高質量發展各項工作取得新成效。這一年,區財政全力穩住財政基本盤,財政運行平穩向好。
——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積極貫徹落實穩健的財政政策,將債務風險防控作為首要任務,嚴控增量債務和積極消化存量債務,2024年,債務率成功降至高風險控制線下,暫付款余額也嚴格控制在規定范圍內。
——財政管理質效切實提升。優化街道財政體制,鼓勵街道創收增收,進一步修訂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農村財政管理考評機制。擴大重點績效評價范圍,建立重點績效評價與部門經費掛鉤應用機制。
——財政評審監督有力。2024年區財政局對各街道辦事處評審的社區鄉村振興項目開展檢查工作,共抽查25個項目累計核減工程款102.05萬元,發揮了財政評審在節支增效方面的作用。
——常態化推進審計整改成效明顯。截至2025年8月底,對上一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193個問題已整改183個,正在逐步推進整改10個。通過整改,調賬處理52051.29萬元,財政收回581.6萬元,挽回(避免)損失531.69萬元,促進財政資金撥付和使用166.82萬元,歸還原渠道資金103.47萬元。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區本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審計了2024年度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2024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29.18億元,總支出25.93億元(包括補充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29萬元);政府性基金總收入30.58億元、總支出26.04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0.065億元、總支出0.043億元;社保基金預算總收入3.4億元,總支出1.51億元。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編制方面。一是兩個項目預算編制不規范,其中一個項目預算調整數超過實際應撥付數,另一個項目預算調減后又在代編預留工作性專項經費調劑資金用于該項目;二是個別項目事前分析論證可行性不夠科學,導致項目沒有實施、資金閑置,涉及金額2593.58萬元。
2.預算執行方面。一是部分上級轉移支付結轉資金未及時盤活,合計金額595.64萬元。二是區財政國有資本經營年初預算安排國有企業注冊資本金500萬元,實際預算執行數200萬元,但區財政年末預算調整未予以調減。三是本級結轉資金未按規定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涉及金額35.56萬元。四是部分民生資金撥付不到位,截至2024年12月底,尚有100.88萬元未撥付。
3.政策落實方面。一是部分惠企助企政策未及時落實,涉及三項省級專項資金共計789.88萬元未撥付,審計期間區財政局已將資金全部撥付。二是未落實農村已離崗接生員和赤腳醫生生活困難補助村級配套資金,2022年至2024年部分社區未按規定上繳“農村已離崗接生員和赤腳醫生生活困難補助”村級配套資金,造成濠江區部分已離崗接生員和赤腳醫生少領生活困難補助,涉及金額27.24萬元。
4.專項債券資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個別項目多計費用,涉及金額48.91萬元;二是個別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先施工;三是個別項目預算審核工作嚴重滯后,未能通過預算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四是個別專項債券項目資金閑置,涉及金額1299.53萬元;五是三個項目招標違規設定最低投標限價。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對區發展改革局等五個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到位,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部分大額資金支出未經集體討論決策,個別下屬事業單位大額支出未上報上級審批。
2.部分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四個部門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列支共18.48萬元,其中區市場監管局超額發放生育津貼共10.62萬元,區民政局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額共6.87萬元,區政務和數據局列支非本單位費用0.9萬元,區發展改革局多報銷差旅費0.086萬元;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無預算撥付行業協會經費涉及金額34.53萬元。
3.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一個部門挪用銀行專戶資金用于支付局機關公用經費,涉及金額32.72萬元;一個部門項目績效目標未實現;兩個部門未及時分配或撥付使用資金,導致資金滯留閑置,涉及金額144.38萬元。
4.三個部門存量資金未上繳財政,共97.61萬元;兩個部門非稅收入未上繳區財政,涉及金額56.43萬元。
5.政府采購管理不規范,區發展改革局部分采購項目沒有采購備案;區政務和數據局個別事項未按規定選取中介服務機構;區市場監管局將機關會計核算事項整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實施。
6.公車管理不規范,區政務和數據局公車無定點加油,部分使用公車時無登記用車目的地點,未及時理順公務用車權屬關系。
7.工會管理不規范,區民政局擴大工會經費支出范圍,涉及金額0.15萬元,未按規定建立工會賬;區市場監管局未按照本人工資收入的5‰收取工會會費。
8.會計核算不規范,區發展改革局部分支出缺乏明細結算依據;區政務和數據局部分會計核算不及時,部分支出無發票;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在往來款科目核算部分收支,涉及金額185.85萬元,區市場監管局部分慰問支出管理不規范。
(三)街道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關注了廣澳街道的財政收支管理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非稅收入未上繳區財政,涉及金額40.64萬元。
2.存量資金未上繳區財政,涉及金額181.02萬元
3.部分個人欠款未及時收回,涉及金額2.76萬元,審計指出問題后,廣澳街道收回借款0.8萬元。
4.環衛保潔費用管理不到位。多計多付保潔費,涉及金額8.80萬元,個別保潔服務單價偏高,未能有效節約財政資金。
5.向社區攤派費用,涉及金額98.40萬元。
6.往來款管理不到位,一是往來款掛存超三年未清結資金,其中“其他應收款”涉及4514.58萬元;“其他應付款”涉及4672.59萬元;二是往來款中掛列以前年度超支數500.68萬元。
7.食堂管理不規范,一是食堂內控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部分用餐人員沒有繳納個人伙食費,三是食堂膳食服務費沒有按實結算,四是食堂用餐人員沒有進行用餐登記。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組織開展“百千萬工程”河湖林長制實施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等3個項目。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百千萬工程”河湖林長制實施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1.河湖長制實施方面存在的問題
(1)河湖長制履職不到位。一是部分街道級和社區級河長對于一般河湖巡河頻次不達標;二是部分街道巡河里程和時長異常。
(2)個別街道“一湖一檔”工作落實不到位,審計指出問題后,已全部落實整改,建立“一湖一檔”。
(3)河湖水體管護不到位。一是部分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四周雜草叢生、岸邊堆放砂土;二是部分水體發黑有異味,審計指出問題后,達濠街道、馬滘街道已落實整改。
(4)河長制年度考核工作不到位。一是未制定河長制考核方案,未明確考核相關工作事項;二是未組織有關單位組成考核工作組對各街道河長制進行考核并形成年度考核報告;三是2022年雖有對各街道河長制進行考核評分,但考核結果未向社會公告。
(5)部分河湖未按要求設置公示牌,審計指出問題后濱海街道已落實整改。
(6)多計多付碧道標識牌費用1.39萬元。
(7)河湖工程項目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項目基建程序倒置;二是未及時取得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許可決定書;三是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資格不符合規定。
2.林長制實施方面存在的問題
(1)毀林造墳整治工作不到位,一是濱海街道有5個毀林造墳圖斑未整改到位;二是有23個毀林造墳圖斑正在查處或未查處,其中石街道14個、河浦街道9個;三是達濠街道有4個毀林造墳圖斑整改后圖片顯示墳墓仍存在,但臺賬的整改情況顯示已整改到位。
(2)濱海街道林后社區個別林地與耕地存在重疊的范圍,涉及面積約21.26畝,存在自然資源底數不清的情況。
(3)個別行政處罰決定書未按規定罰款標準進行行政處罰,導致少罰金額4364—9819元。
(4)重點工作月提醒制度落實不到位,未按要求對清單上的工作內容進行分解細化,并組織實施相關工作。
(5)街道護林員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選聘的護林員年齡不符合規定;二是6個街道未組織開展護林員年度考核;三是護林員巡林不到位,其中4個街道部分護林員上線率和巡護里程達標率未達80%,5個街道部分巡林數據當日少于1公里或未在管護責任區域內。
(6)省級公益林管護資金直接轉入補助收入沒有專項核算,涉及金額3.32萬元。
(7)未落實上級關于商品林的投保要求,濠江區共有商品林2684.91畝,承保率為0%。
(二)“百千萬工程”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審計調查
1.優化政務環境方面。一是“代辦制”推進力度不足;二是“局長坐窗口走流程”活動流于形式,未建立常態化機制;三是部分政務服務事項逾期受理或辦結;四是推進“秒批”事項無人工審批工作不到位,仍有435項未實現無人工審批;五是推進“一網通辦”工作不到位。
2.優化投資環境方面。一是深化投資建設“一體化”審批不到位;二是35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逾期辦結,最長逾期14天;三是4個工程建設項目未實現并聯辦理,30個工程建設項目未實現聯合驗收;四是推進建立信任籌建工作機制不到位。
3.優化降低成本方面。一是未打造“一站式”服務平臺,人才服務平臺部分功能欠缺;二是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工作推動不到位,部分政府項目采購未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4.優化法治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工作推動不到位,僅指導10家單位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二是“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推動不到位,部分單位未按年度計劃開展檢查。
5.優化創新環境方面。一是惠企政策落實不到位,未完善建立“個轉企”“小升規”“規做精”“優上市”梯度培育體系,沒有為初創企業提供融資獲取等服務;二是南山區對口幫扶濠江區專項經費管理不到位,其中330.05萬元資金使用不及時,22.22萬元項目結余資金未收回,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未按規定每季度要求各用款單位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匯總、專項資金分配安排工作滯后,項目均未開展績效自評等。
(三)2022至2024年6月耕地保護與利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1.落實耕地保護政策不到位。一是部分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被非法占用,涉及16宗耕地面積共50.44畝(其中基本農田15.25畝);二是具備復耕復種條件的耕地撂荒,未用于農業生產,涉及面積142.14畝。
2.耕地提質改造和水利灌溉項目效果不佳。一是高標準農田選址不科學,導致24.44畝未耕植,未發揮糧食生產效益;二是2個高標準農田項目和4個小型農田水利項目未按圖施工;三是項目造價管理不到位,其中部分高標準農田項目多付前期費用6.14萬元,部分農田水利項目設計費和監理費審核錯誤,造成多付費用5.70萬元,部分施工過程變更內容沒有納入結算編制;四是個別項目施工過程資料混亂。
3.耕地及相關建設項目管護不到位。一是部分已建成高標準農田非農化,涉及面積3.49畝;二是2022年已建成高標準農田中,有11.9畝撂荒,未發揮糧食生產效益,影響糧食產能約9.22噸;三是2022年濱海街道已建成高標準農田中1.88畝未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四是部分農田水利項目資金投入未能產生效益,其中河浦街道大埔山、巴浪坑片區農田溝渠整治項目建成后未耕植,濱海街道華里社區農田水利建設項目擱置;五是用水計量設施后期管護不到位。
4.耕地利用與保護相關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截至目前未將2022—2023年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補貼撥付到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單位,涉及資金142.78萬元。審計指出問題后,區財政局已撥付2022年度區級資金27.99萬元。
三、公共投資審計情況
(一)會汀港排洪渠污水整治及生態修復工程項目投資審計
1.項目建設資金使用和管理方面。一是多付前期費用共32.16萬元;二是工程規劃方案設計費預算審核基價取值錯誤,多計費用0.55萬元;三是提前支付“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涉及金額30.96萬元;四是部分施工聯系單多計工程造價,涉及金額9.05萬元;五是未及時確認原土回填工程量,節約財政資金。
2.項目建設管理方面。一是達濠街道前期工作不到位,在未辦理相關轉用審批手續,也未取得相關用地規劃許可時便開展建設,導致項目未能規范有序開展;二是預算工作滯后,未能有效控制工程造價;三是未嚴格執行基建程序,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四是項目施工、監理、全過程造價咨詢等單位履職不到位;五是未及時完成設計變更;六是項目部分內容變更以現場簽證記錄形式反映,未實現無現場簽證管理;七是監理項目招投標過程不規范。
3.項目質量方面。一是項目未按圖施工,施工圖顯示欄桿為熱軋無縫鋼管,但現場材料為鍍鋅鋼管;二是項目存在部分施工質量問題,例如:部分樹池未安裝格柵或格柵破損,部分步道磚破損,部分交通燈損壞等,審計指出問題后,達濠街道已落實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二)區直部門和街道工程項目管理審計情況
1.項目立項、跟蹤督辦方面。一是區發展改革局2022和2023年均未組織編制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草案;二是項目跟蹤督辦不到位,個別區重點項目未按區政府要求的時間如期開工。
2.廣澳街道社區工程項目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1個社區工程項目結算審核滯后;二是街道財審把關不嚴,造成多計多付工程費用,涉及金額14.35萬元;三是個別社區工程項目資金支出審查把關不嚴,涉及多計多付工程款6.98萬元;四是部分社區工程項目招投標條款設置不合規,如設置不合理加分項、違規設置專家評標率等;五是4個社區部分1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未經民主公開協商程序確定承建單位;六是社區工程項目檔案管理不規范,未建立農村集體工程項目檔案管理制度,未對社區工程項目檔案歸檔工作進行監管。
四、民生審計情況
結合專項資金和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關注了學前教育政策落實及辦學經費管理使用、區屬中學教育工作、民政工作、文旅事業工作、街道農村“三資”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一)汕頭市濠江區2021至2024年學前教育政策落實及辦學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1.學前教育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方面
(1)個別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管理不規范,2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存在收費不規范、部分收入沒有入賬、收費沒有開具稅務發票等問題。
(2)部分適齡兒童未接受義務教育,我區共有508名幼兒至2024年8月31日已滿6周歲,但截至2024年11月22日,除83名幼兒家長向區教育局申請延遲入學外,還有425名幼兒未接受義務教育。
(3)幼兒學籍底數不清。一是381名在籍幼兒的身份證信息異常;二是2名在園幼兒學籍信息在濠江區2024年秋季學期一年級學籍信息出現。
(4)對公辦幼兒園監管不到位。延伸抽查2所公辦幼兒園監管情況發現,一是未按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計提困難補助資金;二是在代收費中列支管理費用,涉及金額1.37萬元;三是會計核算不規范,在往來款科目中列支托管費和假期留園費等費用。
2.學前教育資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1)個別幼兒園補助經費保障不到位,區財政局未按規定安排學前教育補助經費,資金缺口40萬元。
(2)部分學前教育專項資金分配不及時,區教育局分配時間都超20日以上,甚至跨年度才進行分配,最長超過8個月。
(3)部分學前教育專項資金未及時撥付,涉及金額24.21萬元。
(4)未及時申請撥付54位教師從教津貼,涉及金額12.96萬元。
(二)達濠中學貫徹執行關于教育方面政策及決策部署情況
1.結對共建工作不到位。一是達濠中學校長在結對共建期間,僅到雙聯小學開設1次有關學校管理經驗的講座;二是達濠中學未組織雙聯小學教師開展“教師運用信息技術整合學科教學”的能力培訓。
2.學校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2022至2023年期間,達濠中學組織學生校外活動租用車輛沒有客運經營資質,運輸合同也沒有約定安全責任。
3. 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不到位。一是未針對聽力殘疾學生配備“聽覺及溝通輔助類”的設備;二是沒有設置固定特殊教育資源專用教室,采購的特殊資源教室配備設備分散存放其他功能室。
(三)區民政局貫徹執行關于民政工作政策及決策部署情況
1.適老化改造項目監管不到位。一是未有效厲行節約,沒有按最低報價確定供應商;二是部分改造對象實際情況評估涉嫌造假;三是工程改造偷工減料。
2.“高齡老人津貼”發放管理不到位,區民政局向已死亡人員發放高齡津貼合計4.3萬元。
3.“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不到位,沒有將抽查情況和抽查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4.臨時救助申請審批不及時,最短超過1個工作日,最長超過10個工作日。
5.已備案的養老機構監管不到位。一是未制定濠江區內備案養老機構年度檢查工作計劃并實施日常檢查;二是存心養護院收費公示不規范;三是存心養護院伙食費未按實結算。
6.落實低保政策不到位。一是未及時將符合低保條件的低保邊緣戶單獨納入低保體系,最長延遲7個月;二是未及時查明部分低保補貼發放失敗原因并核對發放信息,導致有7戶低保戶連續發放失敗超過三個月,最長達五個月才收到低保補貼。
(四)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貫徹執行關于文旅工作政策及決策部署情況
1.旅游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一是未制定本地區或本部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二是未建立旅游突發事件報告制度;三是未建立旅游突發事件信息通報制度。
2.旅游廁所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部分旅游廁所配套不齊全;二是旅游廁所數字化建設不到位;三是個別旅游廁所未在規定時間建成;四是個別旅游廁所管養不到位。
3.基層綜合文化站、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監督檢查工作不到位,未按規定對外開放,免費開放政策落實不到位。
(五)廣澳街道農村“三資”方面存在的問題
1.部分社區資產被占用或出租未通過“三資”平臺交易,且租金收入去向不明,其中兩個社區部分資產被占用,涉及面積9360㎡;兩個社區部分資產出租未通過“三資”平臺交易,且租金收入去向不明。
2.六個社區資產資源出租未收取租金,涉及金額1391.83萬元。
3.“三資”家底不清,部分數據錄入不全,清產核資報表和“三資”管理服務平臺部分數據不相符。
4.部分“三資”交易程序不合規。一是項目預審不到位;二是項目審查不到位;三是19個項目未發布交易項目或交易結果的公告;四是4個項目逾期簽訂合同未按規定取消競得人資格;五是1個項目無通過“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程序。
5.個別資產出租涉嫌虛假招投標。
6.資產資源交易合同監管不到位,未建立交易合同期限預警機制等。
7.個別資產資源未按合同約定收取履約保證金。
8.部分社區資產資源閑置未及時盤活,涉及五個社區面積共81658.68㎡。
五、國資審計情況
(一)達濠青洲鹽場2022-2024年財務收支審計
1.企業經營管理方面。一是未按規定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涉及金額708.94萬元;二是人事管理制度和勞務派遣用工管理不規范,導致增加企業經營成本;三是部分企業成本費用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沒有進項稅額可抵扣,無法節約經營成本;四是薪酬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未能有效激勵職工的積極性;五是承擔不合理的支出,涉及金額1.03萬元;六是濠江區水產產業園項目進展緩慢;七是內控制度管理不到位,未建立財務內部牽制等制度。
2.企業財務管理方面。一是擴大高溫津貼發放范圍,涉及金額10.80萬元;二是部分資金使用效益不高;三是現金管理不規范,大額現金收入沒有及時繳存銀行。
3.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方面。一是長期被拖欠租金45.43萬元,且企業賬面上沒有反映該項債權;二是5宗國有資產閑置未盤活。
(二)區發展改革局屬下國有企業監管情況
一是河浦糧食管理所個別資產出租無評估;二是區濠晟公司工資薪酬方案未經區發展改革局審議批準,也未報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備案;三是區濠晟公司未按規定上繳利潤收入,涉及金額12.27萬元;四是區濠晟公司部分大額支出未經區發展改革局審核批準;五是區濠晟公司個別物資保管不到位,資金使用效益不高。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
1.部分國有資產規范性文件已到期,但區財政局未按規定組織評估。
2.部分政府公共基礎設施未登記,5個項目已竣工投入使用,但未登記公共基礎設施,涉及3個部門。審計指出問題后,1個部門已將資產登記入公共基礎設施。
3.部門支付基建支出未確認工程成本,未能全面反映政府資產,涉及金額1566.31萬元。
4.兩個部門購入固定資產時未入賬,涉及金額4.97萬元;一個部門接收劃撥建設用地,未登記無形資產,涉及金額452.19萬元;一個部門接收配建資產時未進行確權和登記固定資產;一個部門調撥資產手續不合規,導致形成賬外資產;一所學校報廢的固定資產未及時處置。
六、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2024年7月底以來,區審計局共向區紀檢監察部門移送審計問題線索5項,主要涉及項目涉嫌虛報工程量套取資金、部分資產違規出租、單位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挪用專戶存量資金等問題。
七、審計建議
(一)持續深化預算改革,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一是做好預算編制與執行監管,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二是加強轉移性資金管理,加大對重大政策措施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三是強化績效管理,各級預算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強化績效意識,不斷深化財政管理改革,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二)強化重大政策監督執行,兜牢民生底線。一是要強化政策引領,壓實主體責任,圍繞落實重大政策和新增項目開展動態監控,進行重點評價,實行全周期跟蹤問效,保障重點工作和政策如期落地見效。二是健全完善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協作聯動工作機制,提高民生項目資金使用效能。加強對民生政策落實、民生資金使用、民生項目實施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三)強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持續提升國有資產使用效能。切實加強國有資產清查盤點,摸清資產底數,全面動態掌握各單位資產使用、變動等情況,及時處理資產盤盈、盤虧和資產處置收入管理等事項,確保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加強對流動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政事業性資產的監管,避免形成資金沉淀、在建工程長期不轉固定資產、不納入賬內核算等問題,進一步提升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規范化管理水平。
本報告反映的是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審計機關已依法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對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依紀依法移交有關部門進一步查處。有關部門和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區審計局將加強跟蹤督促,按有關規定報告整改情況。
今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各項工作意義重大。區審計局將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自覺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進一步提升審計監督質效,以高質量審計監督為中國式現代化的濠江實踐保駕護航!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