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填報單位:汕頭市濠江區農林水務局(含二級預算單位農檢站) 單位:萬元
項目 |
本年決算數 |
其中: |
|
基本支出列支 |
項目支出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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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24.5 |
3.71 |
20.79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0 |
0 |
0 |
2、公務接待費 |
2.11 |
0 |
2.11 |
3、公務用車費 |
22.39 |
3.71 |
18.68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22.39 |
3.71 |
18.68 |
(2)公務用車購置 |
0 |
0 |
0 |
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用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填報單位:汕頭市濠江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單位:萬元
項目 |
本年決算數 |
其中: |
|
基本支出列支 |
項目支出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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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0.49 |
|
0.49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0 |
|
0 |
2、公務接待費 |
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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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 |
3、公務用車費 |
0 |
|
0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0 |
|
0 |
(2)公務用車購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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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用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填報單位:汕頭市濠江區水利管養所 單位:萬元
項目 |
本年決算數 |
其中: |
|
基本支出列支 |
項目支出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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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0 |
|
0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0 |
|
0 |
2、公務接待費 |
0 |
|
0 |
3、公務用車費 |
0 |
|
0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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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公務用車購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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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用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填報單位:汕頭市濠江區農機管理站 單位:萬元
項目 |
本年決算數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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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列支 |
項目支出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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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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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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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公務接待費 |
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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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
3、公務用車費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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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0.8 |
|
0.8 |
(2)公務用車購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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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用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填報單位:汕頭市濠江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單位:萬元
項目 |
本年決算數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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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列支 |
項目支出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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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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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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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公務接待費 |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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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
3、公務用車費 |
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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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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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
(2)公務用車購置 |
0 |
|
0 |
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用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