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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級社會組織:
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我局組織區級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做好2024年度工作報告(以下簡稱為“年報”),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一、年報提交情況
今年,我區應提交年報的社會組織共159個,已提交年報的社會組織116個(提交率71.88%)。其中,應提交年報的社會團體75個,已提交50個(提交率66.67%),未提交25個;應提交年報的民辦非企業單位84個,已提交66個(提交率78.57%),未提交18個;應提交年報的慈善組織2個,已提交2個(提交率為100%)。本年度共有43家社會組織未按照規定提交年報。
二、工作要求
(一)尚未提交2024年度工作報告的社會組織(附件1、2)務必于12月15日前按《濠江區民政局關于做好全區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2024年度工作報告的通知》(汕濠民〔2025〕5號)的要求提交年報信息,逾期系統關閉將視為未提交年報。
(二)根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0號),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的,將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并在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及區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開公示。社會組織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的,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有關部門依法取消其享受稅收優惠、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資格。
(三)社會組織應對年度工作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區民政局將對社會組織提交的年度工作報告進行抽查監督,對象名單通過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隨機抽取,按照全區社會組織登記數量3%-5%的比例確定。檢查方式采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網絡監測,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參與,提供專業審查意見,檢查結果通過區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向社會公開。檢查時如發現社會組織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存在內容不完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我局將予以行政約談,限期整改。檢查過程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附件:附件1 未提交年報的社會組織名單-社團(2024年度).xls
附件2 未提交年報的社會組織名單-民非(2024年度).xls
汕頭市濠江區民政局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