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文廣新通〔2016〕144號
關于做好區(縣)圖書館和文化館器材采購 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為切實做好圖書館和文化館器材采購工作,完善提升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根據《廣東省文化廳關于做好2016年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粵文公〔2016〕56號)和《廣東省文化廳關于圖書館和文化館器材采購工作的補充通知》(粵文公〔2016〕100號)精神,今年省財政廳《關于安排2016年省文化設施建設和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第二批,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與維修保護方向)的通知》(粵財教〔2016〕117號)和汕頭市財政局《關于安排2016年省文化設施建設和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第二批,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與維修保護方向)的通知》(汕市財教〔2016〕70號)安排了扶持資金用于各區(縣)圖書館、文化館器材采購,器材購置費為每館20萬元,標準按省文化廳推薦的器材設備名單進行采購。市文廣新局將按照省文化廳公布的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器材采購指導目錄進行督導、檢查落實,確保專項資金按計劃落到實處。
請各區(縣)文廣新局按規定選擇采購,盡快落實轄區各館相關設備和器材的配置安裝工作,確保采購設備和器材如期到位并投入使用,并于10月15日前以區(縣)為單位將各館器材采購、安裝及使用情況報送至我局公共文化科,郵箱st8618976@126.com。
附件:1.《廣東省文化廳關于做好2016年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
??????2.《廣東省文化廳關于圖書館和文化館器材采購工?作的補充通知》
????? 3. 粵財教〔2016〕117號
????? 4. 汕市財教〔2016〕70號
汕頭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