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實施方案的通知》《汕頭市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實施方案》《汕頭市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汕頭市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為切實加強對我區義務教育學校2024年秋季招生入學工作的領導,區教育局成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教育、人事、規財、紀檢、督導工作的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室、人事股、規財股、教育股、督導室等股室負責人為成員,全面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各義務教育學校相應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政策宣傳、報名審核、注冊入學等工作,確保我區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堅持原則,規范招生行為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實行屬地管理,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免試就近入學。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入學工作有關要求,切實履行學校主體責任,認真做好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并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
(二)堅持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原則。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任何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生源。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三)堅持控輟保學原則。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建立“戶籍地”追蹤報告制度,對轄區內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就讀情況實行跟蹤監測。適齡兒童少年未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要立即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
(四)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電話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時,將邀請公證機構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人員、學校及家長代表等參與現場監督,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三、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按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指標要求,為助推“百千萬工程”走深走實,堅持補短板、調結構、抓改革、提質量、促公平,著力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堅持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加大力度推進教育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科學統籌配置師資力量,加快推進城鄉教育共同體建設,著力解決學校之間師資不均衡和個別學校師資結構性缺員問題,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覆蓋面。加快新建成住宅小區配建學校配套工作,保障新建成住宅小區教育資源滿足業主入學需求,今年計劃新開辦汕頭金中南濱學校校本部、江灣小學、中海未來學校。
四、統籌安排,認真做好各類群體入學工作
(一)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按照“全覆蓋、零拒絕”和“一人一案,分類安置”的原則,妥善安排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學校必須無條件接收,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對確實不能到學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服務范圍內義務教育學校建立學籍,并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二)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權利
嚴格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按照《濠江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方案》要求,保障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三年、有穩定職業的居住證持證人子女與常住戶口學生同等接受義務教育。要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做到應入盡入。各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向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
(三)做好留守兒童和貧困家庭子女入學工作
重點做好無人監護、失學輟學等農村留守兒童就學保障工作,加強就學情況監控,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并在學籍系統進行標注,準確掌握在校留守兒童信息。各學校要積極協調相關街道、社區精準施策,對沒有上學的適齡農村留守兒童逐一核查,并做好勸返復學工作。要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教育資助力度,做好原建檔立卡學生資助銜接工作。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保障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子女順利完成義務教育,確保孩子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
(四)做好各類政策性優待對象入學工作
華僑子女、港澳臺居民子女到我區學校就讀,按照“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按居住地戶籍人口給予同等入學待遇。按照國家、省和市的各項教育優待政策,妥善解決好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市高層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優待對象(包括本區的政策性優待對象)的義務教育入學工作。
五、規范程序,切實維護教育公平
按照省、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有關工作要求,圍繞招生服務范圍(附件1)總體保持穩定、招生計劃(附件2)滿足入學需求、全力推進公辦學位建設、保障新建成住宅小區教育資源滿足業主入學需求、建立中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制定《濠江區2024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及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實施方法》(附件3)等積極穩妥推進招生入學工作,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確保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統一進行報名、錄取。
雙胞胎、多胞胎報讀我區學校,既可以以“捆綁”方式參加搖號,也可以以每個孩子個人方式分別參加搖號;以“捆綁”方式參加搖號的,雙胞胎、多胞胎只有一個報名號,統一填報志愿,搖中則與其余孩子一起錄取,搖不中則與其余孩子均不予錄取,其余孩子不再填報志愿參加搖號。電腦隨機搖號后沒被錄取的,由區教育局按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一)小學招生工作
1.入學年齡
凡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均應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或特殊情況,需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區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延緩入學期滿,應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2.招生對象及政策
小學新生入學工作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免試就近入學。我區小學均屬公辦學校,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全部錄取;報名人數多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搖號方式錄取,錄取時遵循分批次審核、分批次錄取的辦法,各批次安排如下。
第一批:
戶籍在學校服務范圍、且住宅、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有效房產證明(包括規劃用途為住宅的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政府職能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宅基地證明,下同)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
華僑子女、港澳臺居民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市高層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優待對象(包括區政策性優待對象)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批(不分先后):
(1)在我區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三年、有穩定職業的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截至2024年7月3日;居住證和社保證明均須滿三年);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學校服務范圍內有效房產證明的適齡兒童。
第四批(不分先后):
(1)父母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屬學校服務范圍內戶籍的非濠江戶籍適齡兒童(提供有效房產證明或住所證明);
(2)適齡兒童戶籍屬寄戶,且戶籍地址與其落戶戶主所持有效房產證明地址一致,戶口遷入對應學校服務范圍內一年以上的(截至2024年7月3日,提供有效房產證明);
(3)適齡兒童具有學校服務范圍內集體戶口、公共戶口,且父母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服務范圍內工作或居住的(提供工作證明或住所證明);
(4)在我區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有穩定職業的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截至2024年7月3日;居住證和社保證明均須滿一年)。
(5)在我區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有穩定職業的本市外區戶籍人員子女(截至2024年7月3日,住所證明和社保證明均須滿一年。住所證明指:房屋租賃合同,其中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流程可在“廣東政務服務網”查詢,房屋租賃合同未經備案的,還需提供所在居委證明或工作單位證明。下同);
第五批(不分先后):
(1)在非服務范圍內學校申請學位的濠江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持有符合條件的住所證明;
(2)在我區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有穩定職業的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截至2024年7月3日,無居住證,但社保證明滿一年且能提供住所證明);
(3)適齡兒童戶籍屬寄戶,且戶籍地址與其落戶戶主所持有效房產證明地址一致,戶口遷入對應學校服務范圍內不滿一年的(2024年7月3日,提供有效房產證明)。
第六批:
其他非濠江戶籍適齡兒童。
3.報名及填報志愿
小學招生工作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審核證件資料的報名方式。濠江戶籍適齡兒童報讀非服務范圍內學校的,視為自愿放棄就讀服務范圍內學校的學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稱申請人)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居住地所屬服務范圍的小學現場報名,各小學必須安排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1)申請人于2024年7月10日至14日通過手機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南方e校通”,點擊“招生服務”,再點擊“汕頭招生報名通道”,選擇“濠江區”,再點擊“小學”,進入“濠江區中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的小學報名頁面進行報名,按戶籍歸屬的招生服務范圍填寫適齡兒童相關個人資料,服務平臺將根據居住地為每名適齡兒童自動匹配1所公辦學校。除自動匹配的公辦學校外,每一名適齡兒童還可填報2所市屬民辦學校和1所跨區(縣)招生民辦學校。申請人在填報民辦學校時應充分了解填報的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2)網上初審通過后,申請人需在預約時段內帶齊證件資料(指申請人在網上報名時上傳的證件資料)到報名小學進行現場審核。學校在現場資料審核時,需查驗原件并收取復印件存檔。
4.錄取安排
按照我市的統一安排,民辦學校的錄取,由民辦學校所在區教育局按照該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及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我區小學均屬公辦學校,錄取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錄取時遵循分批次審核、分批次錄取的辦法;
(2)當所有批次適齡兒童人數少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計劃數時,則該小學所有批次的適齡兒童全部予以錄取;
(3)原則上第一、二、三批次適齡兒童全部予以錄取;
(4)從第四批次起,若上一批次錄取后學校沒有空余學位,則該學校錄取工作結束,沒被錄取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按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學位;若學校空余學位不足安排該批次適齡兒童入學,則該批次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該批次搖號后沒被錄取和后續所有批次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按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5)已被錄取的學生,不再參與后續志愿學校的錄取。
(二)初中招生工作
1.招生對象及政策
(1)濠江學籍學生
①我區學籍小學畢業生,報讀公辦初中的按服務范圍安排入學,其中屬濠城片區的,實行填報志愿與電腦隨機搖號相結合的辦法安排到達濠中學和濠城學校就讀。
②因家庭居住地變遷,需返回戶籍地服務范圍初中就讀的,由申請人持戶口簿、學籍證明(加蓋在讀學校公章)等材料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符合條件的方可安排學位。
③因家庭居住地變遷,需到非服務范圍初中就讀的,由申請人持戶口簿、學籍證明(加蓋在讀學校公章)、住所證明等材料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符合條件的方可安排學位。
(2)非濠江學籍學生
返濠、來濠的非濠江學籍小學畢業生,屬我區戶籍的原則上按戶籍所在地服務范圍安排學位,非我區戶籍的原則上按居住地范圍安排學位。
(3)寄宿學校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濠江實驗學校(下稱濠江華附)和礐石中學繼續面向我區學籍小學畢業生招收寄宿生。報名人數超過空余學位數的,采用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4)民辦學校
廣大實驗學校面向全市招生計劃450人,其中濠江生源150人。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采用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2.報名及填報志愿
初中招生工作實行“網上報名”的報名方式。報名時,每個學生按服務范圍自動匹配1所公辦學校(屬濠城片區的小學畢業生需選填達濠中學和濠城學校),同時可填報1所本區民辦學校(廣大實驗學校)、2所市屬民辦學校、1所跨區(縣)招生民辦學校。屬我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還可以填報2所寄宿學校(濠江華附和礐石中學)。申請人在填報民辦學校時應充分了解填報的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1)濠江學籍學生
申請人于2024年7月10日至14日通過手機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南方e校通”,點擊“招生服務”,再點擊“汕頭招生報名通道”,選擇“濠江區”,再點擊“初中”,進入“濠江區中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的初中報名頁面進行報名,填寫學生個人資料及志愿信息。
(2)非濠江學籍學生
申請人于2024年7月10日至14日持戶口簿、學籍證明(非濠江戶籍的還需提供住所證明)等材料到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符合條件的現場辦理網上報名。
3.錄取安排
我區初中招生按照“本區民辦學校、本區寄宿學校、跨區(縣)民辦學校、本區公辦學校”的順序依次進行錄取。民辦學校的錄取由民辦學校所在區教育局按照該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及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我區公辦初中錄取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報名人數多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采取電腦隨機搖號方式錄取;
(2)按服務范圍對口直升的優先錄取;
(3)各類政策性優待對象優先錄取;
(4)保障新建成住宅小區業主的適齡兒童的入學需求;
(5)沒有被錄取的,由區教育局按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三)信息發布
有關招生方案、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電話等信息將通過“濠江教育”微信公眾號、“南方e校通”微信公眾號等公布。屬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當場公布錄取結果,并在第一時間將錄取結果通過“中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微信端推送信息給申請人。
(四)注冊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必須3天內(即8月13日至15日)到錄取學校進行報到注冊。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同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錯過網上報名的由區教育局按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工作責任
各學校要嚴格按照上級關于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和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統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教育督導部門將把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對轄區內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嚴肅查處違反教育部“十項嚴禁”和省教育廳“六項規定”以及擾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秩序的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核減招生計劃等處理。依法查處以在家學習、接受“私塾”、“讀經班”等培訓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的行為。
(二)主動宣傳招生信息,強化服務指導
各學校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大力推進“陽光招生”,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及時主動公開招生入學相關信息,要通過招生簡章、校務公開欄和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及時主動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結果、咨詢方式等信息。要充分、深入、細致解讀入學政策,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要切實做好招生服務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服務意識,加強對新生報名、錄取等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嚴格審核學生報名資料,指導學生及家長上網預報名及填報相關表格,確保各種資料上報及時、準確、無誤。
(三)規范招生管理,嚴禁違規招生行為
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并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任何學校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機構合作,提前選拔或特殊培養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堅決整治各類學校以面試、面談、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方式為依據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違規爭搶生源的行為。義務教育學校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四)嚴格學籍管理,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1.規范學籍管理。各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學生建立學籍檔案,因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學校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生學籍,不得擅自刪除學生電子學籍信息。對于未經學校批準,不按學校規定期限到校辦理注冊者,不予以建立學籍。不得出現為學生違規辦理學籍接續、“空掛學籍”等情況,嚴禁“人籍分離”、偽造學籍、出具虛假就讀證明和無學籍現象發生。
2.堅持均衡編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均衡編班,嚴禁各類學校舉辦重點班,包括以特長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興趣班和“奧賽”班、國際班等名義的變相重點班。學校在編班時,要嚴格按照省定標準班額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對均衡原則和隨機原則將男、女學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師資力量,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
3.做好控輟保學工作。教育部門、街道、居委會、學校和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建立聯控聯保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要加大對殘疾學生、家庭困難學生、留守兒童、隨遷子女等特殊群體的就學支持力度,確保其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各學校要對學生入學、變動、輟學情況及學籍變化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統計,及時了解去向。要及時將學生失學輟學信息報告當地街道、社區和教育行政部門,并積極開展勸返,確保不漏一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區教育局咨詢電話:87361767,投訴電話:87380248。
附件:1-1.濠江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服務范圍一覽表(小學)
1-2.濠江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服務范圍一覽表(初中)
2-1.濠江區2024年小學一年級招生計劃數
2-2.濠江區2024年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數
3.濠江區2024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及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實施方法
4.濠江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1
濠江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服務范圍一覽表(小學)
附件1-2
濠江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服務范圍一覽表(初中)
附件2-1
濠江區2024年小學一年級招生計劃數
附件2-2
濠江區2024年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數
附件3
濠江區2024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及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根據《汕頭市2024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及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實施辦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適應范圍
廣大實驗學校招收初中一年級新生應遵守本辦法。
二、工作流程
(一)核定招生計劃
1.廣大實驗學校的招生計劃報區教育局審核后再報市教育局核準。經市教育局核準后,由區教育局在“中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向社會公布核準結果。
2.廣大實驗學校的招生計劃納入汕頭市各區(縣)的中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公開報名,汕頭市教育局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后,各區(縣)報考廣大實驗學校的匯總信息導入“中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二)發布招生方案和招生信息
按汕頭市教育局的統一部署,區教育局適時在“濠江教育”微信公眾號、“南方e校通”微信公眾號等向社會公開發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案、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具體實施辦法和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及招生范圍等信息。
(三)網上信息采集和填報志愿
全市各區(縣)的小學畢業生均可填報我區的廣大實驗學校。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稱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陸相對應區(縣)的“中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個人資料及志愿信息,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工作。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廣大實驗學校的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四)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1.我區報名就讀廣大實驗學校的錄取工作,如果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計劃數,全部予以直接錄取;如果報名人數大于核定招生計劃數,則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2.外區(縣)報名就讀廣大實驗學校學生的錄取工作,如果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計劃數,全部予以直接錄取;如果報名人數大于核定招生計劃數,則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3.廣大實驗學校的外區(縣)錄取工作完成后,我區將錄取數據及時報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備份后分發至各區(縣)教育局。
(五)公布錄取結果和辦理注冊
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結束后當場公布錄取結果,同時在“濠江教育”微信公眾號、“南方e校通”微信公眾號等公布,并在第一時間將錄取結果通過“中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微信端推送信息給申請人。已確定取得電腦隨機搖號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8月13-15日到錄取學校辦理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廣大實驗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隨機搖號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六)審核和調劑錄取
區教育局對廣大實驗學校的新生注冊情況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市教育局。已被民辦學校錄取而自愿放棄學位的我區畢業生需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調劑到區內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廣大實驗學校如未能完成招生計劃,可按我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進行調劑錄取。
附件4
濠江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備注:如需調整時間,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