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政協第十二屆廣東省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20200352號提案答復的函》(點擊查閱答復全文),對政協委員提出的“關于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障的提案”,綜合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省醫保局等單位意見,進行回應。
針對政協委員“額外減免獨生子女父母的個稅,每月有4000元的專項個稅抵扣”“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之后可以享受加發10%的養老金待遇”“為獨生子女父母購買額外的醫療保險”“解決醫療保險跨省市報銷問題,每年安排一次免費體檢”“增加獨生子女的探親假期”等建議,相關部門在答復中都進行分析答疑。
▌關于“額外減免獨生子女父母的個稅,每月有4000元的專項個稅抵扣”的建議
省衛健委表示,由于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事權集中在中央,省級政府及省級稅務部門沒有相應的權限,省稅務部門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收集相關意見和訴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關于“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之后可以享受加發10%的養老金待遇”的建議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為,養老保險遵循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因此,養老金未與計劃生育情況掛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進一步研究完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工作,逐步提高我省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
▌關于“為獨生子女父母購買額外的醫療保險”的建議
據了解,我省自醫保制度建立以來,一直注重做好包括獨生子女父母在內的各類老年群體的醫療保障工作。
一是職工醫保制度向老人傾斜。參加職工醫保且累計繳費達到規定年限的退休人員,退休后個人無需繳費即可享受醫保待遇,且住院醫保支付比例高于在職職工。目前退休人員醫保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已超過88%。
二是將老年慢性疾病納入門診特定病種范圍。將腦血管疾病后遺癥、帕金森病、冠心病等老年慢性疾病納入門診特定病種范圍,有效減輕退休人員門診費用負擔。
三是擴大醫療康復項目保障范圍。2010年,我省將運動療法等9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2016年,我省又將吞咽功能障礙檢查、電動起立床訓練等適用于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康復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進一步提高參保老人的醫療康復保障水平。
四是將家庭病床費用納入保障范圍。我省大部分地市已將家庭病床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并實施按床日付費。
▌關于“解決醫療保險跨省市報銷問題,每年安排一次免費體檢”的建議
省衛健委表示,各地衛生健康部門積極做好老年人健康公共衛生服務,對轄區內的65周歲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健康檔案信息進行動態管理,每年提供1次免費健康管理服務,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其中輔助檢查包括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腎功能、血脂、心電圖等相關檢查。各地還為高齡、重病、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提供定期體檢、慢病診治、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社區護理等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關于“增加獨生子女的探親假期”的建議
我省2017年修訂的《廣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對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也已經作了原則性規定,其中第二十七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六十周歲以上的,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所在單位應當對其護理照料父母給予必要照顧”。我省也采取多項措施,切實維護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益,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真做好貫徹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和職工探親待遇規定的相關工作,制定出臺具體貫徹文件,指導用人單位建立職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開展監督檢查,確保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為獨生子女照顧父母提供便利。
我省相關部門將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圍繞實行獨生子女護理假涉及到的用人單位與職工雙方利益平衡,社會保障責任分配,對企業用工成本的影響等因素適時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對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探索建立可執行的具體措施、監管和獎懲機制,為獨生子女照護父母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關于“建立社區福利養老院”等建議
我省積極推進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將加快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作為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點,依托社區發展以居家為基礎的多樣化養老服務。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江門等地市已編制出臺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其余地市今年均已啟動規劃編制工作,統籌布局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我省各地針對居家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豐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內容,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建設或者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保健、康復護理、文化娛樂、精神慰藉等多樣化、個性化養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