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從市稅務部門獲悉,汕頭市成為全國首個推行“十一稅合并申報”的地級市。為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市稅務局聚焦各稅費種申報這一企業“高頻”辦稅業務,在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的基礎上再“擴圍”,將企業所得稅納入綜合申報范圍,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推行“十一稅合并申報”,實現財產和行為稅與企業所得稅11個稅種“一張報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汕頭也成為繼重慶、廣州后,與北京一起,于7月1日起推行該項稅務改革的城市。
據了解,“十一稅合并申報”是指將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和企業所得稅等11個稅種的納稅申報進行合并。納稅人在申報繳納財產和行為稅及預繳企業所得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不再單獨使用分稅種申報表,而是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進入綜合申報模塊,在《財產行為稅與企業所得稅合并納稅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多個稅種,進一步減少了申報次數和時間。
據介紹,十一稅合并申報后,納稅人一次登錄、一填到底,表單數量和需填寫的數據項大幅減少,還可實現已有數據自動預填,大幅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同時,合并申報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稅額自動計算、數據關聯比對、申報異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報、錯報,確保申報質量,還有利于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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