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中征繳期已經結束
但仍陸續有小伙伴表示
因各種原因錯過了參保繳費
錯過等一年!
這該怎么辦?
于2021年9月出臺的《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 “參保人已在我市連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滿2年以上,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且停保時間不超過一個年度的,可辦理中途參保,繳納當年度剩余月份居民醫保費,自繳費到賬當月起享受待遇”。 假如您2020年、2021年都在汕頭參加居民醫保,但錯過了2022年度的參保繳費的,可辦理中途參保,繳納當年度剩余月份的居民醫保費,讓醫保繼續為您今年的健康平安保駕護航。 答:根據《汕頭經濟特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規定,下列居民可以在當年度或者辦理相關手續的3個月內辦理中途參保手續,繳納剩余月份的保險費: ● 困難居民; ● 新入(遷入)本市戶籍人員; ● 中途轉入汕頭市就讀的在校學生或者當年度畢業的本市戶籍大中專院校學生; ● 終止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汕頭市戶籍人員; ● 本市戶籍的退役士兵; ● 本市戶籍刑滿釋放人員; ● 其他符合規定的人員。 答:汕頭戶籍參保人向戶籍所在地鎮(街道)人社所辦理參保手續。 汕頭市居住證持有人及符合條件的非汕頭市戶籍學齡前兒童由其監護人向居住地所在轄區(街道)人社所辦理參保手續。 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統一向學校所在區(縣)社保經辦機構申報參保繳費。
或許您還有機會中途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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