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的工作部署,我市2021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近日啟動!
第一批穩崗返還“免申即享”企業已撥付!
第二批穩崗返還“免申即享”企業正在公示!
(企業名單詳見汕頭市人社局官網“公示公告”欄)
▌返還條件
● 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
● 生產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 嚴重失信企業、列入出清名單的僵尸企業不予發放穩崗返還。
▌返還標準
●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90%返還。
● 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申請方式
(一)主要采取免申請直接享受穩崗返還政策(下稱“免申即享”)方式。企業等單位無需提出申請,由各級穩崗經辦機構通過社保、稅務、發改、市場監管和環保等部門數據予以審核比對,對當前失業保險參保狀態正常、參保登記信息完整且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經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社保經辦機構將穩崗返還資金直接撥付到其社保費繳費扣款賬戶。
因銀行賬戶信息問題導致“免申即享”撥付失敗的企業,可在政策實施期限內向參保地穩崗經辦機構申請賬戶補正并予以重新撥付,逾期不再辦理撥付。
(二)未以“免申即享”方式享受穩崗返還政策的企業等單位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可自行通過廣東省失業保險金返還補貼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請。網上申請采用全程網辦的經辦方式。
(三)未能通過上述方式享受穩崗返還政策的企業等單位,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可憑《汕頭市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報表》并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到參保地的穩崗返還經辦機構前臺辦理申請。
▌溫馨提示
企業自行申領之前,可在汕頭市人社局官網“公示公告”欄查詢是否已列入“免申即享”公示名單,如已列入,無需重復申領。
▌注意事項
● 2021年度穩崗返還申領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勞務派遣企業不列入“免申即享”實施范圍,應自行申請,申領的穩崗返還資金按與用工單位的協議(須自行存檔備查)處理。
● 穩崗返還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濠江區人力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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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754-8738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