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高考、中考在即,為給廣大考生營造一個安靜舒適的學習、休息環境,防止和減少噪聲污染,近日,汕頭市生態環境局、汕頭市公安局、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聯合發布通告,要求高考、中考期間,全市建成區內嚴格禁止噪聲污染。
一、2022年6月1日至6月28日中考、高考考試等特殊期間,實施以下環境噪聲管理限制性規定。
(一)在城區范圍內禁止午間(中午12時至14時)和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從事建筑施工作業、室內裝修和其它產生噪聲的生產、經營活動。搶修、搶險、應急等特殊作業除外。
(二)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禁止各類文化娛樂、餐飲等公共服務場所超標排放噪聲,禁止在城區范圍內占道搭臺演出。
(三)在高考考試期間(6月6日至6月9日)和中考考試期間(6月25日至6月28日),嚴格控制在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活動;嚴禁在夜間從事露天卡拉OK和廣場舞等娛樂活動。
二、在高考考試期間(6月6日至6月9日)和中考考試期間(6月25日至6月28日),各考點周圍500米范圍內,禁止建筑施工作業、室內裝修,以及其它產生噪聲污染影響考試的行為。
三、考試期間,機動車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公安交警部門發布的交通管制通告,禁止駕駛機動車在交通管制區域內通行;途經交通管制區域周邊道路時,應嚴格遵守禁鳴規定。如有違反,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四、工業企業廠界噪聲嚴格控制在國家規定范圍之內,嚴禁超標排放,考場周圍300米范圍內工業企業考試期間暫停噪聲排放不達標工段作業,排放廢氣工業企業要加強異味管控,確保廢氣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周邊無明顯異味。
五、廣大群眾要自覺遵守《汕頭經濟特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和社會公德,規范經營活動和行為,防止產生噪聲等環境污染干擾鄰里考生學習、考試和休息。
各有關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加強中高考期間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嚴查處。
群眾如發現存在本通告限制性規定的行為,可撥打12345電話進行監督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