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汕頭市公安局發出《致全市無人機持有人的一封信》,將對我市范圍內的“低慢小”航空器開展備案登記工作,全文如下。
致全市無人機持有人的一封信 汕頭市民用無人機持有人(單位): 為防范無人機違法違規飛行肇事肇禍,確保國家空域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汕頭市公安局將對全市范圍內的“低慢小”航空器開展備案登記工作,請廣大居民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文所稱的民用無人機是指最大起飛重量大于250克(含250克),并從事非軍事、警務和海關飛行任務的低空慢速小目標航空器。 二、全市所有已持有民用無人機的個人和單位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點擊文章最后的小程序填寫相關信息。 三、對未登記且未經飛行備案升空黑飛的一切行為,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飛行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汕頭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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