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3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通知》明確,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房產以不動產登記和粵安居系統查詢結果為準,所有住房(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以及宅基地、集體土地的上蓋物等房產)情況顯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范圍,已注銷的除外。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非夫妻關系的,雙方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套數合并計算。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時,借款人須填寫《住房套數聲明書》,同時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房產查詢結果。房產情況可通過“粵省事”小程序查詢,截圖打印并簽名確認。 ▌“粵省事”小程序查詢具體操作: 登錄“粵省事”,選擇“不動產服務”-“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選擇全市范圍),顯示結果后截圖打印;選擇“住房服務”-“商品房服務”-“商品房買賣合同查詢”,顯示結果后截圖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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