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對工資結算不滿,他先是強行關閉了所在工地的升降梯電閘、又爬上30多米高的梯架,迫停工地生產作業……這是前天發生在濠江一在建工地上的一幕。小編今天從區公安分局了解到,經調解,這名工人的訴求已得到妥善解決。同時,他也因故意擾亂工地正常生產秩序受到行政拘留。
5月7日上午,濠江一在建工地的工人龔某貴(男,四川人)因工資(伙食費)差額660元而與工地雇方產生異議,雙方協商未果,龔某貴隨后采取關閉工地升降梯電閘以及攀爬至30多米高的梯架等過激行為迫停工地生產作業,以此極端的方式進行威脅。
鑒于龔某貴的極端行為已經擾亂了工地正常生產秩序,濠江公安機關對龔某貴進行教育,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對龔某貴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對此龔某貴已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感到非常后悔。
濠江公安提醒廣大市民,應理性積極通過正確的方式方法來解決問題,不能采取過激行為,更不能違反法律法規,否則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如何正確維權看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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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維權何必這么極端?作為勞動者,當遭遇到不公正的待遇或遇到隨意剝奪他們合法權益時,該如何維權?小編借助這個真實的案件講一講: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法律上為勞動者提供了許多解決問題的途徑:
1. 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自愿的基礎上進行協商,達成協議。
2. 調解程序。不愿雙方自行協商或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可自愿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街道、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達成協議的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可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 投訴。勞動者在權益受到用人單位侵害時,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汕頭市濠江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設置執法隊)投訴。
4. 仲裁程序。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都可以向濠江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汕頭市濠江區磊廣大道葛陳路段人力資源市場大樓三樓)申請仲裁。仲裁院會組成仲裁庭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作出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調解書或裁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程序是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說,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沒有經過仲裁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該程序不收費。
5. 法院審判程序。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將對方當事人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審判程序是勞動爭議處理的最終程序。
最后(敲黑板),如果還是不懂怎么辦,告訴你個簡單有效的方法,可以到區法律援助處(位于達濠街道青籃嶺腳洋區司法局,達濠華僑中學高中部附近)咨詢,那里的值班律師會告訴你該怎么辦。如果你符合援助的條件,法援處還會為你開通綠色通道,指派律師為你免費維權。如果你嫌遠,還可以就近找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那里的工作人員也會幫助你解決問題。
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你有需要,公共法律服務就在你身邊,法律才是你最終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