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是汕頭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大考”之年和決勝之年。當前,我區正在按市的統一部署,全面深入推進濠江區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動”,為營造良好交通環境,爭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示范者、引領者。區委組織部向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提出如下倡議:
一、當文明出行的先行者、示范者。廣大黨員干部要積極帶頭參與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動”,身體力行、率先垂范,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帶頭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陋習,爭做文明交通的榜樣。做文明行路人,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闖紅燈,不翻越護欄,不亂穿馬路;做文明騎車人,不駛入機動車道,不逆向行駛,禮讓行人和機動車;做文明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持證駕駛,車輛上牌,不遮擋號牌,系好安全帶,禮讓行人,變更車道遵守規則,不開“特權車”“霸王車”,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不超員超速,不向車窗外拋物,不接打電話,不亂停亂放,杜絕各種不文明行為。
二、當文明出行的維護者、志愿者。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參加維護交通秩序志愿行動,積極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勸阻交通違法行為,主動到主要交通路口、擁堵路段、社區協助交警維護交通秩序,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勸阻有隨意橫穿馬路、闖紅燈等不文明行為的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員。積極參與道路交通安全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等活動,擴大交通安全宣傳覆蓋面,進一步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法治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
三、做文明交通的引導者、宣傳者。廣大黨員干部要積極學習、廣泛宣傳交通法律法規和文明交通禮儀知識。示范引導遵章守法,積極倡導綠色出行,多坐公交少開車,廣泛開展單位“無車日”和每周少開一天車活動。帶動家人、親友和身邊群眾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出行。以自身的良好行為規范和素質,引領和感化廣大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規,以文明抵制陋習,用禮儀帶動文明,讓文明交通的觀念深入人心、化為習慣。
創建文明城市,遵守交通規則,是全區廣大黨員干部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讓我們攜起手來,積極行動,在文明交通整治行動中當先鋒、做表率,帶動引領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文明出行,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辦好亞青會、全面加快建設現代化臨港新區營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