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交通參與者
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識相信大家都謹記于心
然而
仍有少數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薄弱
開車上路會出現
隨意鳴喇叭催促、占用右轉專用道等交通陋習
這不僅會降低道路通行效率
而且對文明交通環境造成影響
“汕頭交警”告訴你
哪些行為不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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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車道,后車需耐心等待
設置直行右轉混合車道
是為了更好地利用道路資源
緩解交通壓力
如果該車道是一條直行右轉混合車道
那么,前車若正在等待綠燈直行
該車輛后面想要右轉的車輛
則需要耐心等待前車正常通行后方可右轉
不應猛按喇叭催促前方車輛
交警部門在此提醒
道路暢通是大家的共同愿望
作為文明交通參與者
應當互相寬容、禮讓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出行
共創特區文明良好的交通環境
直行車輛不得占用右轉專用車道
有少數機動車駕駛人
在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十字路口時
缺乏按車道指示標志排隊依次通過路口的耐心
為貪圖方便
在車輛本身想直行的情況下
仍然占用右轉車道等待紅綠燈
造成真正需要右轉的車輛無法右轉
使紅燈亮時車輛允許右轉的通行措施形同虛設
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效率
請大家牢記,這種行為不可有
一經發現
交警部門將依法從嚴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七項規定:
駕駛機動車違反路口通行規定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一百元罰款。
自覺摒棄各種交通陋習,從你我做起
讓我們一起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共同營造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