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駕醉駕危害大
交警部門對此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
這是大家都知曉的
但是仍有少數駕駛人心存僥幸
無視交通法律法規
試圖挑戰法律的底線
11月25日晚,交警濠江大隊組織三中隊民警在達南路開展查處酒駕專項行動,嚴查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8時27分許,楊某在家中飲酒后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外出,行駛至達南路濠江市場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攔停檢查。執勤民警現場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發現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達39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楊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415mg/100ml,遠遠超過醉酒駕車標準。交警部門依法對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楊某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經查,楊某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交警部門依法對其無證駕駛無牌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并進行處理。
血醇濃度415,這是什么概念?我國實行的醉酒駕駛機動車認定標準是行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楊某醉酒的“指標”竟超過標準的5倍多。
生命無價,酒后勿駕車
濠江區交通秩序整治第三輪“百日行動”已啟動!
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引以為戒
切莫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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