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形勢下,司法所承擔著法治政府建設、政府法律事務、促進法治、調解調處、依法治理、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務等職能,在基層治理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為彰顯司法所在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廣東省司法廳推出“小小司法所、發揮大作用”系列報道。在11月5日的推送中,省司法廳介紹了礐石司法所如何從“三資”管理入手,用法律護航鎮域經濟發展。轉載如下。
近年來,汕頭市濠江區司法局礐石司法所充分發揮社區法律顧問優勢,發揮專業所長,從“三資”管理入手,在礐石街道重大決策措施合法性審查事項、社區創文、重大建設項目、拆遷理賠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
自2015年至今,礐石司法所審查“三資平臺”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見書732份,為深化鄉鎮街道綜合體制改革和推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用法律為鎮域經濟發展筑起了一道堅實的屏障。
農村集體“三資”是指農村集體資金、農村集體資產和農村集體資源,包含了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設備等固定資產,集體土地、山林等自然資源,屬于廣大農村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
根據《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指導意見》和《汕頭經濟特區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條例》,農村集體“三資”依托經濟聯合社(簡稱“經聯社”)管理。一些經聯社為盤活“三資”,通過政府提供的交易平臺,代表村民集體與企業合作并簽訂“三資”交易合同,讓農村集體利益保值增值,并將收益反饋于村民。
礐石街道下轄16個社區,其中15個為涉農社區(即經濟聯合社)。2015年,礐石司法所在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全面鋪開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社區法律顧問資源優勢,對社區“三資”合同進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過程中發現,社區“三資”合同由于年代久遠,且未有專業法律人士把關,合同內容大多約定不明確,更有甚者以社區集體資產為擔保,將集體資產置于風尖浪口,使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面臨不斷流失的局面。
有鑒于此,司法所決定以“三資”平臺管理為切入點,先行先試,著手協調建立街道黨政班子聯席會議司法所列席會議制度,建立會商協調機制。此外,搭建起由司法所與社區法律顧問溝通協調、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交流平臺,以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為抓手,推進街道法治政府建設,從而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的保值增值,防止農村集體“三資”流失,保障社區群眾的合法經濟權益,為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 礐石司法所對三資平臺合同審核的簽名
社區法律顧問需要清楚了解社區情況和亟需解決的問題,才能有針對性地對社區“三資”合同提供法律意見。司法所要做的就是讓社區法律顧問真正融入到社區中去。
為此,礐石司法所借由“民主法治社區”創建工作的開展,組織社區法律顧問對社區開展“法治體檢”工作,從村規民約到制度建設,從資產、資金、資源合同到政務公開流程,從歷史遺留問題到發展方向,讓社區法律顧問對所駐社區有一個全面的了解,使法律服務更接地氣,更切實際,從而更能有效的服務社區,從而達到社區與法律顧問的良性溝通。
從2017年至今,礐石司法所先后組織6名法律顧問對街道轄下16個社區進行了一次全面法治體檢,通過法治體檢,推動“民主法治創建”工作走向法治化軌道,從而順利完成了16個社區的“民主法治社區”創建工作,其中,珠浦社區創建“民主法治社區”工作案例還入選司法部法治創建案例庫,成為汕頭市唯一入選基層單位。
▲ 珠浦社區被評為“新農村建設法治示范點”
為切實規范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流程,司法所要求社區法律顧問嚴格做好法制審查,從制度建設開始入手,細化流程,確保交易過程落實民議民決、公開公示、制度化和規范化。
嚴格規范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提交交易的資產資源必須詳細寫明出租資產資源名稱、位置、面積、底價、年限、租金收取方式、競投人范圍、標的物用途等事項。
為體現公平、公正,建議街道對同一社區的同類資產資源出租統一合同格式、統一約定條款。
為保證社區集體資產資金資源保值增值,要求租金收取方式如不是一次性繳交,原則上要求租金逐年遞增。
為規范“三資平臺”合同管理,司法所配合經發辦就各類合同中出現的種種問題,著手重新擬定“三資”合同參考樣本。
隨著“三資”平臺合同審查業務的不斷深入和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街道和社區均主動意識到,沒有法律保駕護航會使工作限于被動,因此對司法所的工作逐漸倚重起來,在遇到決策問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時,首先想到的是司法所,想到要依靠法律來解決問題。
2018年11月,轄區內紅光社區綜合市場改建完成后上三資平臺,其中競投人胡某在礐石街道辦繳納了2萬元定金后,登記為競投人,但中標后卻未能在約定期限內簽訂《交易成交確認書》。按合同約定,胡某的2萬元定金不予退回。然而胡某不服,以紅光社區未公開招標信息、公開公示為由將紅光社區和礐石街道告上法庭,要求退還其2萬元定金。司法所立即協調律師,為紅光社區提供法律支持,并核查招標流程,確定程序合法,合同條款約定有效,從而使胡某敗訴,有效的維護了三資平臺合同交易的嚴肅性。
2020年3月,礐石大橋南岸片區環境品質提升項目啟動。該項目涉及街道轄下紅光社區沿街35間鋪面系屬歷史遺留問題,因鋪面長期拖欠租金,一直未能納入“三資”平臺管理。
▲ 礐石司法所與駐村法律顧問對紅光社區35間鋪面租戶情況進行清理,擬定限期搬離通知書
司法所積極協調駐村法律顧問為社區提供法律服務,理清雙方合同關系,核算拖欠租金,并隨同社區干部對沿街鋪面租戶進行法治宣傳。嚴格按法律程序擬定限期搬離通知書,發放到沿街鋪面各租戶,告知其在限定期限內繳交租金,予以騰退、搬離。凡繳交一戶、搬離一戶,便拆除一戶。同時積極動員周邊企業、廠房限期搬離,營造勢在必行之勢,從而對未繳租金及未騰退、搬離的租戶形成壓力,終促使紅光社區沿街35間鋪面租戶順利搬遷。
礐石司法所為礐石大橋南岸片區環境品質提升項目的推進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確保了該項目順利啟動。由于礐石司法所工作出色,汕頭市相關部門在研究社區創文、礐石大橋南岸片區環境品質提升項目、拆遷、勞資糾紛、信訪積案、重大決策等過程中均傾聽采納司法所的意見建議,對司法所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