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朋友們:
清明節是我國祭奠先人、緬懷先烈的傳統節日。近期,隨著清明節的到來,森林防滅火形勢日益嚴峻,為嚴防森林火災的發生,特致信全區廣大市民朋友,希望大家主動配合,踐行文明祭掃,積極參與森林防滅火工作,遵守森林防滅火有關規定,攜手度過一個文明、祥和、平安的清明節。
一、禁止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山入林。
二、禁止在森林防火區域上墳燒紙、燒香點燭、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
三、禁止燒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秸稈、田墓草、果園草等一切野外用火。
四、嚴肅追究森林火情肇事者責任。根據《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在森林防火區實行森林高火險期火源管制的通告》(汕府〔2019〕29號)的有關要求,對違反有關規定引起森林火情的,由自然資源、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汕頭市經濟特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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