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市駐濠江有關單位:
為積極抓好工作落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事項,統籌做好我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以下簡稱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工作,強化部門協作配合,確保我區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平穩有序推進,區政府決定建立汕頭市濠江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等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關于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21〕19號)、《廣東省財政廳等4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財稅〔2021〕39號)、《轉發廣東省財政廳等4部門關干印發〈廣東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實施方案〉的通知》(汕市財綜〔2021〕139號)和《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汕頭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等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汕府辦函〔2022〕35號)的要求,統籌推進我區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工作,推動跨部門征管信息互聯互通;及時協調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監督指導區各部門抓好工作落實;配合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組成人員
聯席會議由分管財稅工作、自然資源工作的區領導擔任召集人,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稅務局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
三、工作機制
(一)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主持。聯席會議協調或審議事項由成員單位提請區財政局預審,報召集人審定后上會審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并印發實施,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由區財政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各成員單位負責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交需聯席會議研究協調的重大事項,向聯席會議匯報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工作進展情況,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
(三)聯席會議成員名單由區財政局商各成員單位確定印發。聯席會議成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區財政局提出,按程序報聯席會議召集人批準。
(四)聯席會議不納入區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任務完成后自行撤銷。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