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濠江區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
經營主體依法按時報送年報,是其累積社會信用的有效途徑,是信用監管和社會共治的前提基礎。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規定,為切實做好2023年度經營主體(含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下同)年報公示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范圍
凡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區市場監管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經營主體,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2023年度年報并向社會公示。
二、報送時間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報送方式
年度報告公示實行電子化網上報送方式,申報并公示年度報告請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網址:http://gd.gsxt.gov.cn/),按系統提示和操作指南完成填報。個體工商戶選擇不公示年度報告內容的,應當下載或領取《年度報告表》,填寫后報送區市場監管局。
四、違反信息公示義務的法律后果
1、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對未按照規定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的經營主體,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網址:http://gd.gsxt.gov.cn/)向社會公示。
2、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3、受到多部門失信聯合懲戒
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的經營主體和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各行政機關將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采購、取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聯合懲戒措施。
五、其他注意事項
1、經營主體對其報送的年度報告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報送年度報告不需要繳納費用。
3、經營主體報送年度報告后,商事登記機關不再在營業執照上加蓋戳記。
咨詢方式
申報并公示年度報告和公示其他信息時,遇到問題,可向其登記機關進行電話咨詢,工作時間及聯系電話:
濠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