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濠江區廣澳街道東湖社區經濟聯合社東湖片區的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業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汕頭市人民政府按委托權限于2018年11月30日以粵府土審(05)〔2018〕27號文件批復,同意我區的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8.5321公頃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名稱
汕頭市濠江區廣澳街道東湖社區經濟聯合社東湖片區“三舊”改造建設項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地類
被征收土地位于濠江區廣澳街道東湖社區經濟聯合社東湖片區金灣大道西側G—01地塊(具體范圍詳見征地紅線圖所示位置)。土地地類全部為集體建設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權屬及面積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為濠江區廣澳街道東湖社區經濟聯合社。被征收土地總面積8.5321公頃(折合127.9815畝)。
四、征地補償安置
該宗土地系實施“三舊”改造,被征收土地屬汕頭市濠江區廣澳街道東湖社區經濟聯合社屬下集體建設用地,涉及征地補償已由汕頭海悅度假村有限公司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協商理楚。按照《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深入推進“三舊”改造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8〕3號)和《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汕頭市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若干管理規定〉的通知》(汕府〔2018〕63號)的有關規定,不需舉行聽證、辦理社保審核和安排留用地。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應在本公告規定的登記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者其它有關土地權屬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征地登記相關手續,請互相轉告。
登記期限:自征收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
登記地點:廣澳街道東湖經濟聯合社。
六、本公告期限從2018年12月16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止,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05)〔2018〕27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七、濠江區國土資源局負責受理本公告內容的查詢以及實施中存在問題的舉報。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收行為等有不同意見的,在本公告發布期限內,將意見用書面形式送達濠江區國土資源局。
查詢、舉報電話為:0754—87883718
特此公告
?
?
???????????????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