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頭經濟特區青云巖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等77家企業:
經查:汕頭經濟特區青云巖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等77家企業(名單見附件)連續兩年或兩年以上未公示企業年報,近三年未正常納稅,且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我局通過實地核查及電話聯系等方式均無法取得聯系,上述企業已不在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經營,其行為已構成“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或“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違法事實。現分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擬對上述企業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四十二條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上述企業有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因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上述企業要求聽證的,可自收到告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聯系電話:0754-87387046),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特此公告
附:濠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吊銷長期未經營企業營業執照名單
濠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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