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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達濠區宕石廣達商行等4家企業:
經查:汕頭市達濠區宕石廣達商行等4家企業已連續兩年或兩年以上未公示企業年報,近兩年未正常納稅,且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我局通過實地核查及電話聯系等方式均無法取得聯系,上述企業已不在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經營,其行為已構成“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違法事實。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擬對上述企業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四十二條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上述企業有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因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上述企業要求聽證的,可自收到告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聯系電話:0754-87387046),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特此公告
附:濠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吊銷長期未經營企業營業執照名單.xls
濠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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