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保護高速公路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高速公路收費站治超非現場執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交執[2017]369號)的要求,從2017年10月20日開始,濠江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在濠江區范圍內開展高速公路收費站非現場執法工作,對超限運輸車輛依法進行查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經達濠、河浦、澳頭高速路出口收費站稱重設備檢測確認超限運輸的車輛,當事人需自覺到濠江區城市綜合執法局接受調查處理。
二、對拒不接受處理達三次的超限貨車,我省各高速公路公司將列入黑名單并實施勸返,禁止其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三、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超限超載治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嚴格對超限運輸車輛、駕駛員、運輸企業和貨運源頭單位實行“一超四罰”。
四、對拒不履行交通運輸行政處罰決定的當事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希望廣大貨運車主和駕駛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合法裝載運輸,拒絕超限超載。
特此通告
汕頭市濠江區城市綜合執法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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