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現將《汕頭市濠江區人才住房建設與使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反映。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汕頭市濠江區人才住房建設與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區區級人才住房建設與使用管理,發揮人才住房保障作用,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根據《關于加快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汕市發〔2023〕5號)、《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汕頭市市級人才住房建設與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汕府〔2024〕29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濠江區人才住房管理參照市有關文件的做法,遵循政府主導、統籌建設、只租不售、周轉使用、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區級人才住房,是指由區政府建設籌集,限定租金標準,面向我區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的租賃住房。
第四條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負責全區人才住房建設使用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定、指導和監督,牽頭落實區級人才住房配建政策,統籌調劑配建人才住房指標分配,牽頭區級人才住房分配、人才住房資格動態核查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可按規定指定下屬區房屋管理所負責區級人才住房的移交、裝修配套、租賃、管理等具體事務。區其他有關部門籌建的人才住房的,按市人才住房管理辦法交付標準建成后,按流程移交區房屋管理所管理。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受理區級人才住房申請、審核人才住房資格條件、審核提出區級人才住房輪候積分和排序。
區財政局負責按政策規定做好區級人才住房項目建設資金及裝修配套資金保障,按中央、省、市、區政策規定落實人才住房優惠政策。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區級人才住房建設項目的規劃許可、土地供應、權屬登記,配合做好區級人才住房資格條件審核和動態核查等工作。
區發改、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衛健、政數、稅務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區級人才住房相關工作。
第二章 規劃建設
第五條區級人才住房項目結合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進行項目選址,優先安排在需求較為集中、交通和生活配套設施規劃較為齊全的區域,布局合理,能有效促進職住平衡、產城融合。
第三章 分配管理
第六條區級人才住房重點保障下列對象住房租賃需求:
(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政策認定的A、B類高層次人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區高層次人才認定政策認定的C類高層次人才。
(二)我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單位博士研究生;
(三)區屬企事業單位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技師及以上級別高技能人才;
(四)其他經區委人才辦批準的急需緊缺人才。
申請人申請區級人才住房的,應當在本區就業,具有本市戶口或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轄區內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享受或已退出政府(單位)出租或出售的政策性住房;申請人未按照《汕頭市濠江區新引進人才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發放辦法》(汕濠人社〔2024〕24號)文件規定在濠江領取購房補貼或租房補貼。
第七條 申請區級人才住房需要提交下列資料:
(一)《汕頭市濠江區區級人才住房租賃申請表》一式3份;
(二)申請人的任職或聘用材料(勞動合同或協議,錄用文件等)復印件1份;
(三)申請人在濠江參加社保或繳納個稅相關材料;
(四)申請人資格條件或人才住房申請積分相關佐證材料。
第八條區級人才住房分配程序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發布房源信息。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人才住房房源建設和籌集進度,在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官網上公布人才住房房源信息,內容包括房源位置、數量、戶型、面積、申請條件、申請受理的時間等。
(二)提出申請。申請人如實填寫申請資料,用人單位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在申請表出具初審意見并蓋單位公章后,由申請人或用人單位向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或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申報材料。
(三)部門會審。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收到申請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區公安分局、區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集中會審,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提出審核意見。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部門會審結果,按照《汕頭市濠江區區級人才住房申請積分標準》,提出符合條件人才住房申請人名單、輪候評分分數和排序。
(四)公示。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符合條件人才住房申請人名單、輪候評分分數和排序分別在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接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聯合調查核實,并反饋結果。對拒不配合調查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條件的,由受理部門退回租賃申請,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五)輪候分配。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在公示期滿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放《汕頭市濠江區區級人才住房租賃資格證》,并在10個工作日內按照《汕頭市濠江區區級人才住房輪候分配原則》組織選房。輪候對象選取房號后應即時簽署《選房確認書》。
(六)簽訂合同。簽署《選房確認書》的,承租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區人才住房管理機構簽訂《汕頭市濠江區區級人才住房租賃合同》,并按時繳交相關費用。
第九條區級人才住房實行分類供應。申請人為單身的,一般安排集體人才住房;已婚家庭的可根據房源存量優先安排獨套人才住房。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單身以人為單位,家庭以戶為單位,每人或每戶家庭在全市范圍內最多只能享受一套人才住房。
我市A、B類高層次人才原則上可安排的人才住房建筑面積按市人才住房管理辦法執行;C類高層次人才原則上可安排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第六條第(二)、(三)項規定的人才,原則上可安排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第十條 我市A、B類高層次人才人才住房租金收取按市的人才住房管理辦法執行。
C類高層次人才及其他人才每月房屋租金按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目前為2.34元/平方米)執行;已按照《汕頭市新引進人才購房補助和住房補助發放辦法》(汕人社發〔2019〕4號)、《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補助發放辦法》(汕組通〔2020〕37號)和《汕頭市新引進人才購房補助、住房補助和生活補助發放辦法》(汕人社發〔2023〕19號)等文件規定領取住房補助的,租金標準按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0%確定,具體租金標準由區人才住房管理機構按照市場評估原則確定并公布,并實行定期動態調整。
第十一條區級人才住房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十二條 區級人才住房合同租賃期限為2年;租賃合同到期前1個月,承租人可提出續租申請,符合條件的可以續租,最多可續租2次。A類人才租賃期限不受限定。
第十三條 輪候對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人才住房租賃資格,取消輪候資格,且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本區人才住房。
(一)輪候對象兩次在選房前放棄選房機會的;
(二)輪候對象在選房后未即時簽署《選房確認書》、未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或不按時繳交相關費用的。
第四章 退出管理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應當主動申報并在2個月內騰退所租賃的人才住房:
(一)不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準入條件;
(二)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離開本區的;
(三)在本市新購商品房,簽署購房合同且超過房屋交付時間12個月的;
(四)租住或購買政府(單位)提供的政策性住房的;
(五)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第十五條退出租賃人才住房,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解除租賃合同。承租人向區人才住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終止租賃關系,辦理退房手續。
(二)退出房屋。承租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繳清房屋租金、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物業管理、車位租賃等費用,上述各類費用結算至退房當日,房屋退出過渡期最長不超過2個月。
第十六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人才住房管理機構可依據合同約定終止其租賃合同,無條件收回人才住房并追究違約責任;對承租人逾期拒不騰退的,將通過司法途徑追究承租人違約責任:
(一)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及以上未居住的(租住的人才住房水表、電表連續6個月及以上讀數為零的,視為未居住);
(二)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及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三)將人才住房轉讓、轉借、轉租或改變用途的;
(四)擅自裝修或改變房屋結構,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
(五)利用人才住房從事違法活動的;
(六)違反人才住房所在小區管理規約情節嚴重的;
(七)租賃合同約定的應當收回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區級人才住房資格實行動態核查。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定期核查人才住房承租人資格情況,發現承租人不再符合條件的,區人才住房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與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
區公安分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配合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做好資格動態核查工作,按職責協助提供戶籍、不動產登記、高層次人才資格等信息。
動態核查可以通過入戶走訪、鄰里訪問、信函索證、信息查證等方式進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
第十八條對經核實弄虛作假騙取租賃資格或者拒不配合核查的人員,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終止其人才住房保障,形成人才住房資格誠信記錄,5年內不得享受我區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待遇。
第十九條負責人才住房管理的相關部門、機構的工作人員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區相關部門與區人才住房管理機構應當依法保護承租人個人信息,不得用于與人才住房管理工作無關的領域。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區屬企事業單位,包括區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24年10月28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7日,有效期屆滿,經評估認為需要繼續施行的,根據評估情況重新修訂。
附件:1.汕頭市濠江區區級人才住房租賃申請表
2.汕頭市濠江區區級C類人才住房申請積分標準
3.汕頭市濠江區區級人才住房輪候分配原則
4.汕頭市濠江區區級A、B類人才住房申請積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