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鐵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9號)及《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現將汕頭市濠江區境內劃定鐵路安全保護區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全保護區位置信息
汕汕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DK145+023~DK161+690。
二、劃定范圍
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范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的距離為10米,隧道上方中心線兩側各50米。
三、安全規定
(一)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除必要的鐵路施工、作業、
排險活動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禁止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污、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
(二)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取土、挖沙、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應當征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并簽訂安全協議,遵守保證鐵路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施工安全規范,采取措施防止影響鐵路運輸安全。
(三)上述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與公路建筑控制區、河道管理范圍、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航道保護范圍或者石油、電力以及其他重要設施保護區重疊的,如進行作業,依照各行業主管部門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建設審批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審批、核準或備案有關基本建設項目時,要嚴格控制在鐵路安全保護區有效距離新建或改擴建工程,充分考慮該項目或行為對鐵路線路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